继母嫌女儿不服教竟擅帮改名「坏」 内政部介入:尽速撤销

▲桃园市一名继母嫌女儿不服教,竟擅帮改名「坏」字,内政部介入要求户政事务所尽速撤销。(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桃园市某家长因继女不服管教,竟擅自到户政事务所将继女儿名字的最后一字改成「坏」字,亲友、师长劝阻无效,扬言要让女儿背负坏名到长大成年。对此,内政部今(8日)已请桃园市政府应本权责尽速撤销改名登记,必要时请社政机关进行家庭关怀介入处理。

市议员黄敬平昨质询时指出,平镇某所学校女学生遭生父、继母至户政所改名「坏」后,包括学校师长、社工都对女学生遭遇很不舍,校方亦发函给户所请求协助。但户所却碍于法令规定,仅能提供例如家访陪同说明撤销改名登记等相关协助,仍需具法定监护权生父主动申请撤销改名,因此为维护女学生权益,希望市府能协助。

内政部表示,父母虽为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但申请未成年子女之命名改名,应以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考量。此外,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施行法或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均明确指出儿童因身心尚未成熟,因此需获得特别之保护及照顾,包括适当之法律保护。

内政部说,政府处理儿少相关事务时,应以儿少之最佳利益为优先考量,其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政府应予适当之协助及保护。本更名事件实已对该名子女造成伤害,内政部已请桃园市政府交下户政事务所处理此事。

内政部提醒,户政机关受理类此损及儿少利益案件,宜审慎处理,必要时应即刻通报社政机关了解家庭状况介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