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总长权力? 法务部研拟特侦组三审降二审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法务部罗莹雪11日在立法院备询时指出,经过与各方的研拟权衡利弊得失后,「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初步构想将从现行隶属三审的最高法院检察署,降为改隶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检察总长黄世铭任期将在今年4月19日到期。(图/东森新闻提供)去年9月,特侦组的调查案引发后续一连串政治斗争,也让质疑特侦组存废的议题再度被提起。国民党立委廖正井质询时表示,全世界没有国家设有「特别检察官」或「特别侦查组」之法定机关,因为有监督权的人不宜再有侦查权质问行政院江宜桦看法如何?江宜桦回说,「据我所知,像我们一样入法的比较少。」

廖正井接着说,美国1999年6月30日后就没有这样的法定机关,日本地方检察厅特搜部施行62年,从来都不是法定机关,而是任务编组东京大阪名古屋),南韩在去年4月份才撤掉了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痛批特侦组有同时有监督权和监察权危害台湾,要求废除特侦组。还举例说有一个来自桃园的检察官,调进特侦组后竟然指挥他以前的长官,「乱七八糟、这要有一个分寸。」

对此,罗莹雪回应,法务部召集审、检、辩、学研商,也调查所有地方法院检察署意见、权衡利弊得失后,「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初步构想将从现行隶属三审的最高法院检察署,降为改隶二审的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

另外列席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的廖正井还抱怨,黄世铭去年屡次拒绝质询,希望这次检察总长的遴选,应该品德操守要好、不能渎职滥权、避免酷吏、苛政猛于虎、公平正义,最重要的是能孚众望建议行政院长江宜桦比照美国由法务部长兼任或由法务部长提名、行政院长核定,以避免目前部长大权旁落,不知法务部长较大还是检察总长较大的「两个太阳窘境。江宜桦则说,检察总长的任命总统权力,就他所知,总统府已在作业,应可如期提送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