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月记者会 黄健庭:台东家暴是情绪因素

记者兆麟台东报导

今年为家庭暴力防治法实施20周年,台东县政府运用公益彩券盈余财团法人励馨社会福利事业基金会合作办理家暴防治月系列活动,于24日上午办理「台东县家庭暴力防治月记者会」,亦颁奖反性别暴力Line贴图征件比赛各组前三名优胜人员黄健庭县长贵宾宣示打击各种暴力行为,也希望县民大家一起反暴力及踊跃检举。

家庭暴力防治法在民国87年6月24日通过,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实施家暴法的国家,迄今刚好20个年头,并为推广反家庭暴力观念,并将每年6月为台湾家庭暴力防治月,开始在国内发起紫丝带运动,象征「反暴力」,亦象征「爱与和平」,透过配戴紫丝带,唤起社会意识致力于终止任何形式的暴力。

台东县政府上午10时在县政府社会处一楼大礼堂办理「台东县家庭暴力防治月记者会」,由黄健庭主持,包括议长庆铃市长张国洲、立委刘櫂豪、励馨基金会台东事物所主任杨华美光明社区发展协会理事长陈正训社会处长曹剑秋等参与,并由光明社区花鼓阵表演揭开序幕。

会中由黄健庭颁奖反性别暴力Line贴图征件比赛各组前三名优胜人员,分为社会组及学生组向全台征稿,并在记者会上颁奖,共计8人获奖。社会组前三名为吴镒仲、林妡颖及刘家宏;学生组前三名分别为沈恒弘郑仲轩朱钰玲王怀萱、彭楷龄获得佳作

黄健庭表示,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于2006年提出性别暴力之定义为「基于社会定义的男性女性差异,违背一个人的意愿对其造成的任何伤害行为」。伤害行为形式多元,诸如性侵害、亲密关系暴力或家庭暴力等皆为性别暴力之范畴

根据卫生福利部统计处统计台东县近三年之性别统计指标,104至106年女性家暴受害者及男性家暴受害者总计分别为2913人及1089人;女性性侵害受害者及男性性侵害受害者分别为409人及89人,受害者明显仍以女性为主,是故反性别暴力宣导仍需持续深耕,推动民众了解性别暴力、提升民众性别意识才得以预防、消弭性别暴力事件之发生。过去发生家庭暴力的因素每每是因为经济,不过,近年来县府积极招商投资改善就业,已大幅提升经济状况,现今的暴力行为则是情绪问题,因此,希望县民一起加入反暴力行列(图/台东县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