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出狱转行律师 带妹回家惨被仙人跳!拿半裸内裤照要250万

吴姓律师被仙人跳。(示意图/翻摄pixabay网站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吴姓律师3年前被陈男等人设局仙人跳,以刘女偷拍的半裸内裤照要胁250万元,最后收取到84万元。台中地院近日判决,刘女、曹男丁男等3人须连带给付赔偿吴男84万元。

根据判决书内容,吴姓律师先前任职检察官时期,被指控强迫女证人与他发生关系,被判7年6月,服刑近4年后假释,目前在台中担任律师。

陈男与刘女当时是男女朋友关系,刘女用假名「卢欣彤」向吴男咨询法律问题,2人约2018年7月10日傍晚在台中SOGO见面

2人散会后,刘女当晚传简讯给吴男说寂寞要人陪伴,前往吴住处喝酒聊天,趁他不注意时拿出藏在行动电源上的密录器,拍下吴男裸上身、仅着内裤的画面,再传给陈男。

曹男隔(11)日就到吴男法律事务所,以窃录影片、刘女验伤证明吻痕照片向吴男恐吓,「怎么会带到家里去,要看你怎么处理」,称如果不付250万元和解金,就要把影片发送给各大媒体

吴男听了相当害怕,找了同事从中协调金额,吴男12日就付给曹男84万元,再由曹男将款项交给陈男。

吴姓律师事后认为被设局诈骗,透过律师对刘女、曹男、丁男及陈男妻小请求损害赔偿,但陈妻等三人在陈男死后,向法院声明抛弃继承,法官仅判决刘女、曹男、丁男连带给付吴男8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