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喊话 私法人买房免经许可应提早自都更单元画定开始
中华民国不动产开发公会全联会今天早上就平均地权条例相关子法草案,邀集理监事及各市县公会理事会举行研讨。
全联会理事长杨玉全表示,今天聚焦重点,在于私法人购屋改采许可制,已绑住都更危老及合建案,形成重重障碍;建商喊话,私法人购屋「免经许可」的九大项中,只要是都市更新单元、或更新地区画定时,购买旧屋整合,即可「免经许可」,不要等到公开展览程序才能「免经许可」,以免妨碍都更整合,避免政策矛盾。预计近日汇整完成后,向内政部提出说帖和建言。
杨玉全指出,私法人购屋未来免经许可条件,在内政部草案中,对于都更案一直要到公开展览,才能免经许可。不过,进入公展阶段,都已取得8、9成以上同意,再谈购买整合已经太后面了,实益效益太低,更形成多一道行政审查障碍,无异阻碍都更之路;而且另外需整合的1、2成,买卖经常都是高价忍痛取得,但是实价登录的结果,反而让先前的同意户产生误解,势必影响都更的安定性。
有建商大叹:「政府才是最大的钉子户!」因此全联会号召全台各县市公会理事长开会,将向内政部提出相关子法的建议说帖。
另外,预告子法中,只有迅行划定更新地区免经许可,杨玉全指出,对于优先划定地区仍须经过许可,出现政策矛盾,如果造成公司只能用借名方式购买旧屋,衍生的争议,「只能说政策杀人!」
公会建议,私法人购屋「免经许可」的九大项中,应放宽只要更新地区或更新单元内的旧屋买卖,就不用经过许可,以免妨碍都更整合,避免政策矛盾,而不要等到公开展览程序才能「免经许可」。
全联会秘书长于俊明表示,全联会就平均地权条例子法草案搜罗同业意见,于预告期间提陈内政部;另外,私法人购屋许可制,事涉违宪事宜,将研订通稿供会员或民众运用;至于修正条文第81-3条最高5,000万元高额行政罚、第47-5条禁炒房的连坐规定,势必影响会员权益甚钜,全联会将研订强化法遵,避免建商受罚措施。
平均地权条例修法是在今年1月10日三读通过,相关九项子法,上周已预告四项,在4月25日至5月15日公告20天后,经内政部部务会报同意,报请行政院核定实施日期。
针对建商认为争议最大的私法人购屋改采许可制、且五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引发业界强烈反弹,认为将宣判都更死刑,堵死都更整合这条路。
经过连月的喊话、业者座谈后,日前,内政部透露,针对以都更为主的私法人购地,拟予以松绑,都市更新事业计划报核后,在主管机关审查时,公开展览期间即可开始购地、规划,不必再每次申请许可,纳入「免经许可」项目
可是,建商还是认为内政部在状况外,因为,内政部只同意进入公开展览阶段的都更案,可「免经许可」,不过还没有进入公展阶段的整合、收购过程,就得统统送审。
建商指出,其实,进入公展这个阶段,都已经取得8成以上的都更户同意了,此时再来谈免经许可购屋整合,不但实质效益已经太低,更形成多一道行政审查障碍,无异阻碍都更之路。
因此今天全联会号召全台各县市公会理事长开会,将向内政部提出相关子法的建议说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