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提名人选 立委建议:过去10年未加入任何政党
跨党派立委今天在立法院举办座谈会讨论监察权的未来,与会学者专家提及,监察院怎样摆脱政党运作的色彩是重点。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林为洲建议,监委人选「过去10年内不能加入任何政党」,以更符合超脱党派。
包括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钟佳滨、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总召邱显智、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副总召张其禄,以及林为洲和民进党立委蔡易余在内多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共同主办座谈会,邀请学者专家、民间团体讨论未来监察权的走向。
谈及监察权该如何定位,与会的辅仁大学法律学院学士后法律学系助理教授姚孟昌指出,如果监察院是国会,必须对人民负责;如果监察院是行政机关,必须对立法院负责。他质疑,监察院对谁负责,现在已经是「四不像」,有待重新定位。
台湾新住民人权协会理事长杨聪荣也说,监察院已经是「四不像」,现在怎样摆脱政党运作的色彩是重点。
勤益科技大学基础通识教育中心法政组副教授周宗宪表示,修宪废监察院是宪政改造思考方向,但是修宪困难,目前可做的是选任适当监委,独立超然行使职权。
他认为,在执行职务时容易流于政治思考的政治人物,是不适任的监委人选。
公民监督国会联盟常务监事谢东儒说,过往看到有的案子,监委提出弹劾,送到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之后又有不同结果,「感觉上似乎御史的刀并不是这么锋利」,并不是监委做了什么决定,后来的结果就是如何,体制上也不能只看监察权。
与会的台湾民众党立委蔡壁如指出,许多基层公务员不敢创新突破陈规,害怕监察院弹劾,可是一般民众又觉得监察院没有用,常称他们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蔡壁如呼吁,希望立法院尽快组成修宪委员会,开始宪政议题的讨论,先讨论有社会共识的提案。
林为洲指出,监委必须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如果要继续提名监委,一定要符合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在不修宪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做很多事,譬如修法限定监委人选资格、国会同意门槛、人选产生来源与方式等,这些都不用修宪。
谈及如何选任适当监委人选,林为洲说,当然要符合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但是很模糊,现行相关职权行使法和提名相关办法也没有再更详细的限定,提名权的人也不一定遵守提名超出党派人选,大部分都提名自己人、而且是党派很近的人。
他建议,可以更严格限制,譬如过去10年内不能加入任何政党,这样更符合超出各党派;不能去年才从政党退下来,今年就说是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骗谁啊。林为洲说,如果要让监察院继续存在,就应落实超出党派独立行使职权。(编辑:苏龙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