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部拟放宽大陆学历采认 承认国中小毕业证书

大陆小学生。(图/翻摄人人网)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教育部将放宽大陆国中小学学历采认流程大学以上就学用途的学历采认,则不必参加笔试论文审查,就可以直接向教育部申请证明,被外界砲轰在520之前就把大门敞开,强逼新政府接受。

教育部25日表示,放宽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流程,是为保障大陆地区住民陆籍配偶)及其子女就学权益,仅就就学用途的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程序简化,对于非就学用途之就业、考试等国民中小学学历采认,仍维持大陆地区公证处公证、行政院设立或指定的机构委托民间团体验证的程序。

教育部也表示,99年9月开放采认大陆学历以来,凡是99年9月3日于当学期或以后学期入学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就读者,符合采认办法规定,所持大陆学历由教育部直接予以采认,其效力不论作为就学、考试或就业等其他用途,均可适用。

教育部表示,至于81年9月18日至99年9月3日期间,已于大陆地区高等学校或机构就读者,其所取得的大陆学历符合采认办法规定,应依采认办法第11条,申请参加教育部委托国立中兴大学办理之学历甄试,学历甄试均以笔试或口试方式进行,通过后始得核发效力等同直接采认之相当学士硕士博士学历证明,其效力不论作为就学、考试或就业等其他用途,均可适用。

此外,学历证明文件均需经大陆地区指定的认证中心证明属实,才能申请采认,并于学历采认办法明订申请学历采认有伪造、变造、冒用情事者,教育部或学校将撤销其学历的采认外,涉及刑事责任者,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办理,透过严谨的查验证机制,以杜绝假学历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