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国教/国中生服务学习时数 「里长认证」不采纳

▲为抢当志工,曾有家长夜排帮孩子卡位。(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记者卢姮倩/台北报导

十二年国教上路免试入学超额比序项目五花八门,服务学习时数也纳入其中。台北市议员李新日前接获里长反映,去年12月底带领学生进行社区服务,没想到学校却不承认里长的签名认证,把学生的服务学习认证单打回票,令学生及家长大感错愕与不满,「如果里长提供予学生服务机会不叫服务学习,那什么才叫服务学习?」

新批评教育局该规定不仅矫枉过正,更忽视里长与社区的紧密连结,此外,「地方制度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民国83年内政部函释,都将里长定义为广泛公职人员,应尽速研拟修正十二年国教服务学习认定方式,将里长提供的相关认证纳入采计。

教育局表示,过去常有家长请托里长帮忙盖「服务学习章」,让学生不需做事就能拿到服务时数,引发争议,民国101年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十二年国民基本教育免试入学超额比序『多元学习表现』采计原则」规定办理校外服务学习证明由服务机关(构)、法人、经政府立案人民团体发给,再由学校认证。教育局补充,有关校外服务学习课程活动,学生参加前应经家长同意,并事先向学校申请核准后始得到校外进行,在服务学习课程或活动进行期间,应有家长或专人陪同,确保学生在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