肄业也可「转学」回台 教育部放宽大陆学历采认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教育部公告最新「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开放承认中国大陆41所大学的肄业证明,在陆台生、大陆配偶都是受惠对象;意即在万一台生不适应大陆求学生活,回台湾仍可参加各大学转学考,录取后补完学分,即可取得完整学位

中华民国教育部(图/取自维基百科)

教育部2010年起开放采认大陆学历,但没包括肄业证明;有些台湾学生到大陆念书后适应不良,回台湾得重新考大学,不能持肄业证明参加转学考;接获家长陈情后,决定放宽办法,只要是台湾承认的41所大陆大学,今年起都可比照欧美大 学的肄业证明,纳入学历采认。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长黄雯玲表示,上述政策适用对象不限于台湾学生,陆籍配偶也能适用。只要参加转学考试,录取后补完学分,就能取得完整学位。

针对学分如何采认的问题,黄雯玲表示依各大学自定,目前无法推估有多少人受惠,只确定「有这样的需求」。目前台湾采认的大陆大学学历,以「九八五工程」等获大陆认证为世界一流大学的学校为主,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等41所,学生素质普遍都很好,可望改善台湾人才外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