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办法 安亲班、课辅班不得泄漏小朋友个资

教育部于107年11月27日发布「私立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实施办法」,规定课照中心在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前,应获得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不得泄漏这些个资出去。

现行课照中心因课后照顾服务人员联络需要或为了解学童在学状况,常有搜集学童、课后照顾服务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等个人资料档案的情形,如果资料的搜集、处理及利用不当或管理疏忽,恐导致个人资料外泄,使个人权益受侵害。

因此,教育部订定「私立儿童课后照顾服务中心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实施办法」,,规范课照中心除遵循《个人资料保护法》及其施行细则规定外,应针对所保有的个人资料档案,订定个人资料档案安全维护计划,计划内容应包含规划方式管理程序、维护措施应采取的资讯安全措施、个人资料安全查核及改善机制明列作业规范等;

此外,课照中心在搜集、处理及利用个人资料前,应告知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搜集的目的类别、利用期间及处理方式等,在发生个人资料被窃取、泄漏、窜改或其他侵害事件时,亦应通知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事件发生原因及损害状况,并即刻通报地方主管机关

教育部期待透过本办法的实施,有效建立课照中心个人资料保护机制,进而落实学童课后照顾服务安全,提升课后照顾服务品质,让学童及从业人员的个资安全有保障,也让家长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