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电器购买优惠期限 政院明日讨论是否延长

政院苏贞昌 (吴家豪摄)

行政院打算于明日院会拍板货物税条例》修法,将购买节能电器优惠截止期限,延长2年至2023年6月14日止,民众购买冰箱冷气等节能电器,最高可省2千元。

财政部于今年2月2日预告将修《货物税条例》法规,将购买节能电器退还减征货物税的措施延长2年,并向行政院长苏贞昌报告,也得苏揆同意。

行政院会明日若通过,后续送立院审查并3读通过后,原有的节能家电购买优惠,将延长2年。举例来说,只要购买符合节能1至2级规定的家电,可省1200元,购买符合节能规定的冰箱、冷气,则可省下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