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一党专政违法? 林郑:由法院裁定
香港支联会举办的六四晚会已连续2年被禁,近日多名香港建制派人士称支联会纲领中的「结束一党专政」,已违反《香港国安法》。特首林郑月娥1日对此指出,要具体评论某个口号是否违法,是「强人所难」,因为要视情况而定,由法院决定。但她也强调,现在任何人实施「颠覆社会主义制度」活动,都是违反《香港国安法》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01》报导,2018年时任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曾指「一党专政」是假命题,林郑月娥当时曾称,「对于宪法的理解,我想王志民主任比我熟悉很多,究竟讲『一党专政』是否对?王主任已经讲了,(中国)宪法里都没有这个讲法。」
林郑昨再度被港媒问及2018年的说法是否仍然成立?林郑就此表示,近年香港发生很多事,《香港国安法》为香港带来很大影响,「当然会产生一定变化」,例如《香港国安法》要求媒体、大学等都要履行法律。至于某些口号是否违法,难由特首回答「是或否」,要看在什么情况下叫口号,以及之后执法机关搜证、是否提出起诉等,最后才交由法庭决定。
林郑说,《香港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一部分,直辖中央人民政府,有责任履行《香港基本法》及中国《宪法》的涉港部分。中国《宪法》表明:「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既然香港直辖中央人民政府,那自然不可做违反宪法的事,香港只是在「一国两制」下保留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两者都要维护。且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是共同义务。
林郑随后就《香港国安法》罪项表示,任何人组织、策画、实施或参与实施,用非法手段颠覆政权,不论政权属特区或中央,都是违反第22条「颠覆国家政权」罪。临近这个日子(六四),明白大家都会问遍各个官员,故希望在此讲清楚。
林郑最后表示,6月底将进入实施《香港国安法》1周年,行政长官要向北京提交有关贯彻执行《香港国安法》的工作报告,由于工作涉及国家安全委员会,因此报告不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