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小明新难题 内政部公告弹性处理原则:管制前、后视为不中断

内政部公告弹性处理原则图示(内政部提供)

为解决小明申请居留证程序后延问题,也就是因疫情因素无法返台,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须在台居住逾183天的要件影响后续申请专案长期居留及定居时程,内政部于今天公告弹性「处理原则」,在管制入境的期间将不纳入计算,管制前、后在台停(居)留期间「视为连续不中断」。

去年「小明」们回台后出现新难题,因为疫情管制,影响申请居留证1年需满183天的规定排序将往后延。陆委会日前表示,近日就会公告弹性方案。内政部今天说,为保障相关人士在台居住及身分权益,去年12月即邀集陆委会等机关共同研商,今天公告「大陆地区人民因疫情因素无法返台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台居住逾一百八十三日要件处理原则」。

根据这项处理原则,管制入境期间不纳入在台停(居)留及居住期间计算,管制前、后在台停(居)留期间视为连续不中断;扣除管制入境期间,管制前、后在台居住期间加总,每年仍须在台居住逾183天。

内政部举例,某甲为就读大学陆籍子女,于2019年1月1日经许可在台专案长期居留,依规定须连续居留2年且每年居住逾183日,即可申请定居。某甲于2019年在台居住超过183日,但于去年1月20日回大陆过年,指挥中心自同年1月26日开始边境管制,直到8月24日始开放陆籍大学生入境,期间均无法返台居住,致连续居住期间中断,依规定须重新连续居住2年,方可提出定居申请。现在依内政部新公告的弹性处理原则,自今2021年1月1日入境,等到7月30日,住满1年(365日)且实际在台居住超过183天,即可提出定居申请。

内政部指出,有关居住期间计算之弹性处理原则已于今日公告施行,当事人如尚未符合连续一定期间每年在台居住逾183日要件,得于入境并符合停(居)留及居住期间要件后,向移民提出申请民众如有疑义可洽所在地移民署各服务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