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千家厂商可提申请 特登工厂土地变更 6月实施
经济部预告修正「特定工厂申请变更编定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审查办法」,经济部中部办公室表示,过去在修工厂管理辅导法时,就有提出逐步合法管理的目标,预计有近7,000家可以提出申请,相关办法预告预告30天,最快6月上旬就可以开始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让特定工厂也符合社会企业责任,因此在提交营运管理计划时,除了规划回馈金缴纳机制之外,也新增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必须设置屋顶面积50%的太阳光电设备,后续才能够变更。
中办主任郭坤明说,过去工辅法就是让无登记、临时登记的工厂能早日纳管成为特登工厂,要成为特登工厂也都经过严格的把关,必须提出工厂改善计划,符合相关法规,才能成为特登工厂。过去临时且未登记工厂,也逐步走向落日,最晚明年319大限后,所有都无法再登记。
经济部强调,这次可以提出申请的条件特定工厂登记厂地范围为原则,必要时得使用毗连土地做为隔离绿带。另外为降低周边农业生产环境影响,限定只有从事低污染产业类别及产品为限。
这次修法草案当中,特登工厂可依都市计划法、区域计划法、国土计划法相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分区变更,在都市计划之外区域的特登工厂,也可向所属县(市)主管机关申请核发特定工厂使用地证明书,缴交回馈金,办理使用地变更编定。
另外用地计划经核定后,必须再用地计划或开发许可核定起二年内完成工厂登记,如申请展延,展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最后变更期程落日也订在2040年3月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