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把关疏失沦炒房团帮凶 3银行挨罚

金管会与央行等各部会联手打炒房,去年对10家银行、7家信合社及3家票券商进行不动产专案金检。结果发现,有2家银行在办理自然人购屋贷款业务时,有未落实认识客户及客户身分持续审查作业、未完善建立或未落实执行帐户及交易持续监控机制等缺失。

银行局副局长童振彰指出,2家银行的主要缺失为对进件来源通路媒体有负面报导者,仍未纳入观察名单,进件来源控管不当。其次,对借户所得来源未确实查证收入真实性,或未审慎评估其资力及缴息还款能力。

再者,借户部分购屋资金由他人提供资金存入借户存款帐户,再汇予卖方,却未检视借户购屋自备款来源的合理性。此外,贷后资金有由代书或第三人代理多名借户提领现金,而发生金流断点,或未发现及查明贷后资金由第三人代理汇款至代理人他行帐户的原因等。

鉴于上述缺失,金管会依违反洗防法裁处联邦银等2家银行150万元罚锾。而元大银对于认识客户及客户身分持续审查作业、执行帐户及交易持续监控等作业,同样有未臻完善疏失,但因情节较轻,仅核处纠正、未予以裁罚。

金管会表示,银行办理授信案件,应依征、授信原则及银行法等相关规定办理,整体评估后以决定是否核贷,除考量债权确保外,防制洗钱相关控管措施亦应适用,为风控重要作业程序,强调银行应强化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并持续精进防制洗钱作为,以健全业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