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建照遭控「先上車後補票」 都發局:容獎額度非依據協議書而來

民进党议员简舒培今指出,当年柯市府给予京华城20%容积时,明文写到核准建照前要先与市府签订协议书,确认要回馈市府项目等,协议书在2022年11月签订,建管处却在2022年9月底核准、10月中就核发使照,质疑「先上车后补票」。记者洪子凯/摄影

京华城案延烧,民进党北市议员简舒培今质疑,柯市府给予京华城20%容积奖励,明文核准建照前要先与市府签订协议书,但2022年11月签订,建管处早在9月底核准、10月中核发建照。都发局回应,协议书封面日期是误植,也澄清签订协议书是为确保核给容积奖励后,申请人履行相对责任义务,容奖额度非依据协议书而来。

都发局表示,依照2021年11月1日公告都市计划书的规定,鼎越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市府签订协议书后,双方用印完竣后,市府2022年10月6日函告以发文日期为协议内容生效日期,即2022年10月6日生效,协议书封面日期是误植。也澄清,签订协议书是为确保核给容积奖励后,申请人履行相对的责任义务所签订,容奖额度尚非依据协议书而来。

至于京华城案建照部分,都发局说,2021年9月27日函知申请人都委会审决通过的后续应办事项,领建照前,应就建筑容奖项目,与北市府签订协议。

都发局表示,京华城建照申请案2022年5月25日挂件,7月28日退件通知补正,9月22日挂件复审,建管处依内政部颁订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规定项目审查表,就行政项目审查该案建照,符合规定,2022年9月29日签准建造执照,通知校对副本。

都发局说,该案都市计划协议书2022年10月6日签定,经起造人于校对执照副本前补正,10月13日签奉核可后,10月18日核发建造执照。

另外,议员游淑慧今质疑,柯市府怎么知道2个月后的容移审查一定会过?是否「等于先上车后补票,先给了建照才补给容移」?

都发局回应,北市府为提升容积代金及建造执照审议效能,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容积代金预缴机制,使容积代金估价程序得与建照审查阶段并行;2019年4月持续精进相关程序,容移代金申请案得于预缴代金后,核准建照,但接受基地应于放样勘验前,需完成容积代金金额核定及找补等相关作业。

都发局说,实施迄今约6成案件申请容积代金预缴,京华城容移也依此通案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