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老板迫害男团偶像被判刑了!韩娱圈「老问题」仍待改善

文/乐伟

正当韩国社会就「N号房事件」广泛讨论之际,另一件曾经同样在韩国娱乐圈,以至社会大众层面也掀起过不少热议,关于韩团「The EastLight(더 이스트라이트)」队长硕澈,于2018年公开指控经纪公司老板金昌焕对他们一行6名成员拳打脚踢的虐待事件,27日韩国大法院宣布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之前一审的判刑,判处金昌焕有期徒刑8个月,并缓刑2年。

▲韩男团The EastLight以乐团形式出道。(图/翻摄自The EastLight.官方脸书

当年此事件一爆发便引来整个韩国社会为之哗然。因为对外人而言,能够加入犹如梦工场一样的韩国娱乐圈,成为当中的一份子,都是不少年轻人梦寐以求追求的理想人生。但殊不知,竟然一件丑闻就揭露了这只是虚有其表的一时浮华,因为在那个圈子内,每天却是充斥着暴力与剥削,不是一般人所想像般的乐土

▲The EastLight遭制作人殴打。(图/翻摄自李宇镇IG)

就像之前女团「Oh My Girl」队长效定便在综艺节目内剖白,自己所属的经纪公司曾对她的外表品头论足,要求她尽力减肥。另一女团「Nature」成员金昭希也曾在另一节目上分享她在担当练习生时,曾经被要求到经纪公司老板经营烤肉店工作,而且是无偿劳动,迄今连一分钱也没有收过。

▲金昭希曾被要求无偿帮老板打工。(图/翻摄自金昭希IG)

虽然去年初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以「保护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权利」的方针,制定了「青少年大众文化艺术人标准附属协议书」,明订经纪公司需要保护其练习生的权益。如果经纪公司职员旗下青少年练习生施暴,练习生有权解除合约

此外,该协议书又指明,未满15岁的练习生,限制每周只能参与不多于35小时的工作,而其中也包括限制夜晚时间拍摄等,保障他们权利的新条款。只是单靠这些单薄内容,特别是从没有订明万一违反,公司需要面对如何严重的罚则,恐怕不足以杜绝经纪公司的「甲方关系力量,继续欺压势单力薄的练习生「乙方」。

▲▼TheEastLight队长硕澈前年控诉被经纪公司爆打。(图/CFP)

其实从韩国的练习生跟经纪公司建立的制度,便可以知道他们之间根本从来不只是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而已。因为对练习生而言,尤其是他们大多从小就开始接受公司提供的训练,并在经纪公司内经历他们的成长。逗留的时间很长,有些甚至连正规教育的时间也大大浓缩。所以,其实经纪公司对练习生的个人成长,应该比现在负起更多的责任

只是一直以来韩国的练习生制度,经纪公司只视他们为「摇钱树」,并只懂监视他们的个人隐私,让他们可以在出道以后,不眠不休地不断为公司赚上无限金钱,来取回当年他们在那些练习生身上的投资。

▲最终经纪公司老板被判刑。(图/翻摄自JTBC News)

但在The EastLight事件引伸出的最大教训,正是经纪公司需要进步,不能再以训练纪律服从性做包装来剥削他们,且否定练习生拥有的人权。他们也要学懂以「人」的角度看待练习生,且需要好好地栽培他们,这才是长远让这个行业能延续成功下去的关键

本文出自外稿作家,由钟乐伟【经纪老板迫害韩星维持原判有罪,但解决娱乐圈老问题仍有待改善】授权提供►看更多钟乐伟专栏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