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人於死」為何不能直接判死刑?律師分析4大理由解惑

酒驾致人于死案件引起社会挞伐,各界呼吁加重刑责,有立委提案纳入死刑增加吓阻效果。 示意图/freepik

酒驾撞死人,能不能直接判死刑?!

酒驾致人于死案件引起社会挞伐,各界呼吁加重刑责,增加吓阻效果。不过,对于有立委提案纳入死刑,司法院认为不妥,其理由有四:

1.单纯酒驾致死行为,主观犯意与杀人罪不同:

行为人对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客观上有预见可能性,但主观上并无致被害人死亡之故意,其与杀人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有致被害人死亡之故意,纯属故意犯罪的情形不同。

2.刑法中有死刑的罪名,其犯罪情节及主观恶性,均远高於单纯酒驾致死行为:

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犯罪态样,其法定刑纳入死刑者有普通杀人罪、强制性交猥亵及故意杀人的结合犯、强盗及故意杀人的结合犯等等,均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杀人罪的结合犯。行为人主观上均有致被害人死亡之故意,与酒驾致死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并无致被害人死亡故意的情形不同。

3.造成整个刑法体系轻重失衡,有违反比例原则之虞:

刑法中关于故意犯罪致死的犯罪态样众多,如:强制性交猥亵致死罪、伤害致死罪、强盗致死罪,上述各罪的法定刑至多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无死刑,而酒驾致死罪也属故意犯罪致死,与上开各罪的犯罪态样类似,倘上开各罪的法定刑均无死刑,仅就酒驾致死的法定刑纳入死刑,在整体刑法体系中显然轻重失衡,有违反比例原则之情形。

4.有违反宪法罪刑相当原则的疑虑:

酒驾致死罪的本质,属于酒驾犯罪与过失致死罪的结合犯,就其他故意违规而犯过失致死罪者,如超速、逼车、闯红灯、无照驾车、不让行人通行等,法定刑仅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至多得依规定加重其刑至1/2,酒驾致死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已明显较重,若再纳入死刑或无期徒刑,恐怕有违反罪刑相当原则的疑虑。

简单来说,相较于谋杀,酒驾略显轻微。尽管酒驾致死与故意杀人造成了相同的结果,但相对于蓄意杀人而言,酒驾这种「未必故意」的犯罪情节没有前者来得重。

以同等的刑责来对不相当的情况惩处,在执行上会有相当大的难度。且若草率地将其纳入死刑,尔后若有侵害程度介于杀人及酒驾之间的罪名需修法,并只能一并纳入死刑,如此一来将造成刑法体系严重失衡。

图/阿晖律师

※ 提醒您:禁止酒驾 饮酒过量有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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