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裸照副本」逼女网友还1万元 苗栗男修图技能点满还是输了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家住苗栗县的32岁钟姓男子透过网路认识郭姓女子,并在2019年9月间同意借给对方1万元,大约一个月之后因为催讨不成,气到传送LINE讯息威胁要「开副本」公开裸照,反而吃上恐吓罪官司,被台南地院法官判处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郭女透过网路认识钟男,没想到却因此陷入裸照风波。(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钟男同意借钱给郭女时,要求提供裸照及私密自拍影片作为担保,后来因为迟迟没有还款,才在2019年10月12日晚间8时许传讯息催讨,「如果月底之前妳没处理给我,就不要逼我开妳副本,公开对话纪录照片、影片,让妳在台南丢脸待不下去,最后通知妳。」

郭女担心裸照及不雅影片外流,急忙向台南市永康分局报案求助。不过,钟男到案之后辩称,郭女为了借钱,的确有传来裸照和私密影片,后来却不肯还钱,也没有接电话,完全不处理这件事,他一气之下才会传送上述讯息,但没有任何恐吓的意思,更不可能真的公开私密照片或影片,至少也会经过修图处理,「我说开副本的意思是在脸书上概略引述她欠钱的行为,照片会打上马赛克处理。」

不过,台南地院法官认为钟男的确是以「公开不雅照片」的手段相逼,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考量到他犯后坚持不认罪,加上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最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3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