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文聯合講座/ESG機制如何讓公私多贏
这些年来国际间包括UN(联合国)均倡议CSR(企业的社会责任),而IPCC(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亦亟求各产业企业应善尽SDGs(永续发展目标)之指标,并祈富国协助经济弱势国以达减碳之国际公约。另亦激发各国相关公共建设之开发投资者应对其环境影响付出应有的影响费,如海岸海域之风力发电、油井开发、沿海湿地大型光电场设置等对碳排应有之相对补偿义务。
此机制在台已有数十年之「回馈」历程,如台电之核能厂建设,台塑、台泥等大型高碳排厂对其周边社区公共环境影响之「补偿」或「回馈」。在法规上虽有明文机制,唯对其回馈金之使用方式、流程、效益乃至实质受益对象为何?并未有长期之追踪评估。
但见过去之受馈单位易以「民意」为由,将回馈金运用在表象之硬体建设上,包括与环境修复无关的「地方意象」门面装饰。总体而言,在软体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复育与扎根教育之投入仍明显不足。
执行企业之心态多以付费了事,但过程原可有更永续的资源利用机制却被忽略,包括台电补助兰屿乡民电费,因未有节能减碳之配套教育,反成为逆向浪费。或也因研订之规章缺乏弹性,诸多类似乡镇每年数亿之回馈金并未用在刀口上。而今ESG已成为全球各大小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各界对于学有专精「永续长」之角色,亦赋予结合企业形象与环境伦理在地实践之重任。
平心而论,我们的税制与中央预算之分配相对不尽合理,许多行政体系阶层末稍的乡镇,其环境生态相对脆弱,而其公共预算却非常局限,也因此,对这些「回馈金」特别重视。今由总统所领导的「国家气候变迁对策委员会」、「全社会防卫韧性委员会」、「健康台湾推动委员会」及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其实正可横向整合沟通,让每一环节有加乘效益,实为当务之急。
公务预算之分配似亦应与今日气候变迁之大前提整合,如基隆市与企业合作认养节能绿化之公车亭。日本九州福冈市由市府发起一人一花、一企业一花台之运动早已上路。除可增企业形象外,因应今日极端气候逆境,植树绿化降温仍系最恒久的科学智慧。
企业投资碳交易应只是手段,如只把大笔钞票送到他国外岛种树,但对自己的国土、森林、海洋复育保全却不视为其「企业责任」,「法」上说得通,但「情与理」则似乎对承载支撑该企业之土地有愧。
对国家粮食安全、韧性国土之保全而言,没有干净健康的土壤、山林与水资源…亦难以孵育出健全领衔全球之企业生产生态链。
回归原点,自小学生之日常学习、校外参与…均是此大系统生态链之一环,若由上而下之策略知识健全,并得以无私地向下扎根,则ESG与SDGs以及CSR+USR(企业+大学的社会责任)应是当代世界公民脱卸不了的神圣责任。
(作者为中华民国景观学会荣誉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