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器捐案风波 高涌诚:我是证人 泄密与我无关

高涌诚(右一)下午拟回应泄密案(张理国摄)

监委高涌诚。(资料照,赵婉淳摄)

外传监察院查泄密,首先卸、现任2监委被送办。当事人之一现任监委高涌诚下午提出4点声明自清,说他自认是证人身分;在调查过程中他从未接触关于约询台北市长柯文哲的影音档,遑论取得后泄密,所以泄密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也不可能被移送。

台北市长柯文哲在2018年选举前夕,卷入器官移植风波博仁综合医院心脏外科主任苏上豪认为柯文哲未说实话,向监察院告发,监委张武修立案调查。监察院并于今年2月通过前监委张武修、现任监委高涌诚的调查报告,要求台大医院卫福部对器官捐赠医学伦理规范检讨改进。

不过,台联在去年11月到监察院大门举行记者会声称取得监委约谈柯文哲的逐字稿与录音档,质疑柯文哲违反医师法等法,事后还公布长达2个半小时柯文哲被约谈的影片

高涌诚表示,本案张武修主查,他是协助共同调查委员,在调查报告初稿完成前,过程中所获资料都是主查委员与协查人员负责处理,共同调查的委员不会特别接触,所以在调查过程中他从未接触关于约询台北市长柯文哲的影音档,遑论取得后泄密,所以泄密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高涌诚并说,本院第六届纪律委员会调查时已详细陈述,调查委员也完全厘清此事与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他认为自已的角色是证人,而非被调查者, 既非被调查者,怎会是被移送法办之人,能接触影音档者除张武修外,还有其他调查官,就算要移送,也轮不到他,所以传闻报导并不正确。

他并说,关于影音档外泄的纪律委员会讨论案及后续院会处理,他都依法回避未参加,所以报告内容及院会决议内容他不清楚,但依法律相关规定判断,影音档外泄 若被认为构成犯罪,监察院能移送的只全部疑涉的犯罪事实,而不是针对特定人,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若可针对特定人的话,他和张武修不就先要被纪律委员会惩处或弹劾吗?

最后高涌诚也表示,本案既已移送检察官侦查,就由检察官厘清,他将本于证人角色,就所知提供参考,本信本案终能确定真相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