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恐怖事件让人反思「收枪制暴,管制刀具」

巨岳

媒体报导,14年3月1日,昆明火车站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数名新疆分裂分子对手无寸铁的无辜平民进行疯狂屠杀。截至2日5时,事件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其中重伤73人,轻伤70人。经公安部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已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现已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

这次事件,仅仅八名犯罪分子,竟将这么多平民和员警残忍地杀死砍伤,场面之恐怖令人发指。原因何在?主要是被袭击者人人手无寸铁,面对犯罪分子疯狂屠杀,他们缺乏有效的抵抗和防卫手段。如果他们随身携带有防身枪械,情况也许是另一番摸样。

近十年来,不少农民外出打工,家里只剩少数老弱病残守候家乡的农牧业,由于没有任何自卫手段,加之当地公安部门对偏避遥远的乡村鞭长莫及,疏于防范,结果乡村农牧林业产品就成了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他们偷牛盗羊砍伐林木、窃偷鱼塘,甚至杀害老弱守望者,令农民防不胜防。

本人的老家去年就有本家一个兄长所养的一群羊被盗贼抢劫。在我曾工作的乡镇就有老百姓在外放羊时,被盗贼用铁丝捆绑,羊被盗抢的事情发生。有户村民的羊被盗贼屠宰后,嚣张的犯罪分子竟将羊内脏挂在老百姓门鼻子上。有的盗贼白天骑摩托公开盗抢老弱病残农民的牲畜。一户农民收成了数千斤核桃,在外晾晒时夜间遭盗贼抢劫,急忙起身追赶时,盗贼竟威胁说「再追就给你放血」……。乡村店铺盗抢事件更是时有发生,甚至公车也成了坏人施暴的对象。有的打工农民回乡时血汗钱被抢,有的丢了性命。试想,假设老百姓有自己的自卫枪械,犯罪分子大多可知难而退。城镇中也不乏类似情形,着实令人寒心。

由于黑市上可以买到刀具甚至枪械,加之制造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泄露,犯罪分子私自造枪械刀具越来越容易。媒体就曾报导在一些地方查获地下枪械制造厂,有的一次发现数千支枪械。看来,「收枪制暴管制刀具」的结果是限制了老百姓的合法防卫权,却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方便,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导致各类盗窃抢劫事件越演越烈,层出不穷。

长期以来,官方开展的所谓「收枪制爆,管制刀具」,不加区别地对全体国民进行枪械和刀具收缴管制,不允许平民保有任何防卫刀具和枪械,结果导致平民在各种非法侵害面前毫无反抗能力任由犯罪分子任意施暴。既然警方不能确保各个方面各个角落的安全,那么,根据需要适当放开防卫性枪械及刀具的使用权,让老百姓拥有适当的防卫能力,应当是理所当然的选择。

有的官媒故意渲染美国校园枪击事件,为「收枪制暴,管制刀具」摇旗呐喊。实际上,我们不让国民持有枪械,各地校园暴力事件也并不少,残暴程度丝毫不逊色于美国。尽管许多美国人拥有枪支,美国校园外的暴力事件并不比中国多。这说明,各类暴力事件,主要与社会矛盾有关,多数成年国民是理智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不顾老婆孩子拿生命开玩笑的。他们大多数人持枪仅仅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和家人。只要管理得当,持枪管理程式严密,国民持枪的负面影响并非没不可控制。

古今中外,让老百姓拥有自卫性武备用于防身,是多数朝代和很多国家的惯例。美国缔造者为了防止政府脱离人民并保障国民对政府监督权,专门制定了法律允许国民持有枪支。有人担心让国民持有枪支会带来不稳定因素甚至威胁到国家安全,但事实是各个朝代老百姓都拥有私人兵器甚至武装,并不是导致封建王朝倾覆的直接原因,相反在国家遭受外敌入侵时,老百姓还经常自发武装起来保家卫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各村都配有枪械,村民夜间站岗都背着枪,却极少听说又相互枪击杀人的。只有在统治者极度腐败脱离人民时,人民才用自己手里兵刃对准他们。

官民武备技术水准几乎没有差异的古代,封建政权尚允许人民拥有自己的自卫枪械,难道今天官方掌握着各类高科技武器枪械,反而更害怕老百姓?是官方无能缺乏自信,还是真的脱离了人民自觉心里有鬼害怕人民?

只要国家政权运转正常且比较清明,公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杀人放火总是极少数人,不可能对国家构成太大威胁。而政府一旦脱离了人民,即使人民手里没有枪械,也会官逼民反揭竿而起的。元朝时老百姓十家一把刀,用铁链子与屋顶相连,还派一名达子看管,结果「八月十五杀鞑子」,照样把元朝统治者推翻了。

曾经依靠「人民武装起家的执政当局,竟对人民大众手里有枪械噤若寒蝉,必须收缴而后快,是不是自己已经和人民站在了对立面?如果政府相信自己还对得起绝大多数老百姓,还没脱离人民,即使少数不法分子有了枪械,他们在众多正义人民大众的枪械面前,也不会轻易兴风作浪,让老百姓适当拥有防卫枪械能够对极少数犯罪分子产生制衡和威慑作用,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如果我们连自己的人民都相信不过,这样的政权还有什么自信可言,又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

当然,我们主张放开国民的持枪权,并不是主张不分老幼的一律持枪,而是根据需要在相关管理规则健全的前提下,允许有恒产的成年国民拥有枪支。诸如校园未成年学生、未婚者、无固定财产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能力和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般不应持有枪支。在一些特殊情况如乘机等,为保障安全,也不应允许持枪。

巨岳冒昧的认为,不分青红皂白的对全民「收枪制暴,管制刀具」,是不理智的!应该还给人民正当的自卫权

●作者巨岳,山东,自由撰稿人。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ET论坛欢迎更多参与,来稿请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