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病父被送安置机构 费用却要她付!故事曝光获判免养

老病父被送到安置机构,相关费用却要她付,诉请免除扶养义务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的女儿小萱(均化名)在2023年接获通知,父亲因病送医治疗后安置到安养机构,需要她支付生活费用。小萱不满她出生后,父亲没给扶养费也未曾照顾,全由母亲独力负责,且父亲酗酒就对母亲及她家暴,当年母亲带年仅4岁的她搬回娘家,并于2007年离婚,因父亲未尽人父之责,愤而请求免除扶养义务。

法院审理,阿国经法院合法通知未到庭,也未以书状表示意见。法官调阅税务财产所得资料显示,阿国在2020、2021、2022年的所得总额,分别为0元、10950元、0元,名下仅有1辆汽车,财产价值为0元,堪认确实无谋生能力,已不足维持自己生活,小萱依法负有扶养义务。

阿国的前妻到庭证称,1995年因为阿国家暴,就带着4岁的小萱回到娘家居住,小萱在出生后一直都是她在照顾,扶养费也是她去卖菜、洗衣服赚取养家,因为阿国有酗酒习惯,钱拿了就都会去买酒喝,工作赚的钱都没有给她,也没有养小孩。

法官考量,阿国身为小萱的父亲,在小萱成年之前,依法本负有扶养义务,却无正当理由未尽扶养义务,甚至在离婚之后,阿国也未曾关心、探视过小萱,导致小萱自幼就缺乏父爱关怀。

法官审酌,阿国所为有违人父应尽之责,足认无论主观或客观上,阿国均有疏于保护、照顾小萱之情事,并且情节实属重大。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免除对阿国之扶养义务,洵属有据,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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