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不满邻居长期在巷口抽烟竟持铝棒爆头 判6年定谳

老翁铝棒攻击抽烟的邻居,判刑定谳。(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屏东72岁杨姓老翁,不满林姓邻居经常在住家前的巷子口抽烟,2018年9月间某个下午,竟趁着对方又在吸烟时,持铝棒猛击邻居头、胸,邻居被打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急救后捡回一命。老翁虽赔偿500万元达成和解,但一二审法院仍将他判刑6年,案经上素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定谳。

本案发生于年9月13日下午3点半左右,杨姓老翁因林姓邻居又在巷子口抽烟,气的从家里拿出铝棒,自后方接近林男双手持铝棒猛击邻居头部2次,邻居随即仰倒在地,老翁再以铝棒猛击邻居胸口1次、头部2次、下肢1次,邻居倒卧在地不再动弹,老翁才持铝棒返回住处路人赶紧将被害人送医,被害人右颅骨骨折并颅内出血、左小腿撕裂伤,转至高雄长庚纪念医院及时进行手术,始幸免于难。

警方获报后赶到现场,并当场逮捕老翁,起出犯案用的铝棒,检方认为老翁明知头部内有脑部及诸多神经,乃人体极为脆弱之部位,如以棍棒重击,极可能导致头颅内部神经受损、脑部损伤、生理机能损坏或大量出血,而致人死亡之结果,但老翁仍以铝棒重击被害人头部,因此检方依照「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老翁坦承持铝棒殴打邻居,但辩称自己没有杀人犯意,当时一时气愤,只想要教训对方,让他不再在自家门口抽烟。律师也说,老翁所为仅是为警告对方而无杀人之犯意,老翁持铝制球棒殴打邻居多次,外观仍无变形,被害人身体及头部外观均无伤痕,且老翁年纪已大,均非下重手,顶多构成重伤害未遂罪。

但法院根据客观证据,认定老翁确实具有杀人故意,而虽然老翁赔偿500万元,但仍成立杀人未遂罪,一二审均判刑6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6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