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变保单宣告利率设上限 冲击业绩达两成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变型保单宣告利率设上限。金管会宣布,明(2015)年起,寿险公司销售的利率变动保险商品宣告利率不得高于区隔资产前12个月移动平均投资报酬率加计二码(0.5个百分点),业内预估,销售受影响程度恐达两成。

金管会表示,为强化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含有宣告利率的保险商品)送审及销售管理机制,并使该类业务能稳健发展,订定「人身保险业办理利率变动型保险商品业务应注意事项规定,并自104年1月1日生效

根据规定,明年起,利变型保单每月的宣告利率不得高于「区隔资产前十二个月移动平均投资报酬率」加计二码(0.5个百分点),即寿险公司过去1年区隔资产平均报酬率若为2%时,其利变型保单宣告利率上限为2.5%。

所谓宣告利率,为保险公司依利变保单的可运用资金的投资组合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并参考当时市场利率水准所订定,当宣告利率愈高,该保单的保单价值准备金也愈快,因此,宣告利率愈高的商品,愈受民众的青睐。

财务稳健优先于业务」官员表示,宣告利率设定上限后,保单利率会较真实的反应,消除利率可能的过高假象,也就是,明年元旦后,寿险业者将不能随意抬高宣告利率,来销售保单。

业者预估,宣告利率设上限后,对业绩的影响恐达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