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基伏法!废死联盟PO文:试着看见家暴加害者的「性别之苦」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死囚宏基因杀害妻女、又载走年幼的女儿烧炭轻生,于31日执行枪决伏法;对此,脸书粉丝团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 TAEDP」分享一则于去年3月刊登的文章,署名由陈亭亘写下的「试着看见家暴加害者所受的性别之苦:以李宏基为例」,直言惩罚的量尺是『求死就给死』,社会要的是忏悔、或只是消灭有问题的人?」

▲李宏基杀妻后又带着女儿烧炭,仅有他被救回;法官认为李无教化可能,宣判死刑。(图/东森新闻

文章中指出,「依据判决书撰述,李宏基婚后应妻子要求搬往岳家,并在岳家工作,但却因工作不熟悉、进修导致时间很紧,钱也不够用,妻子不说话或是一直抱怨,于是人变得很烦躁,情绪上来就会暴怒打妻子、小孩,同时怀疑妻子有外遇,因而核有保护令一三款,后因拿小孩性命要胁妻子不成被判入监服刑,刑中辅导显无成效,反而加深其对妻子之恨意及携子自尽念头,遂导致最终于孩子幼稚园前争夺孩子、杀死妻子、后以汽车二氧化碳与女儿共同轻生之举。」

文章认为,虽然家庭暴力系统将将他们定调为「加害者」,但李宏基也可能是冷暴力、性别刻板印象中的受害者,由于不知该如何面对自己在婚姻关系中的挫败、失落,再加上男性受限于刻板印象,不能轻易求助、示弱,导致整个家庭暴力防治系统更往女性倾斜,缺乏了对男性或是加害者的理解,形成恶性循环。

▼李宏基年幼的女儿沦为家庭暴力下的牺牲品。(图/东森新闻)

判决书中指出,李宏基曾因情绪失控求诊于精神科,并被诊断有躁郁症、忧郁症等,有持续性地「无望感」,因此才会在刺杀妻子后带着孩子烧炭,希望共赴黄泉;虽然李宏基事后被救回,并入监等候审判,但李死意相当坚决,不但拒绝配合精神鉴定,还扬言倘若自己假释出狱,一定会再找前妻家人复仇,以便获得死刑判决。

「李宏基之死意甚坚实应继续深究,而非如同判决书本文所写的『死者与我皆无憾焉』,便认为死刑对他是合适的判决。」文章中指出,一个不珍惜生命价值的人,被施以剥夺生命的刑罚,对他是否真是惩罚?在性别刻板印象的框架下,李宏基不正是因为自己被剥夺了完整的家、剥夺了孩子,因此生无可恋,故而走极端犯下严重犯行,「对他处以剥夺生命的死刑,他又能理解自己究竟犯下什么错吗?」

文章最后写道,「我们真应该继续鼓励男性吞下一切,直到杀人或是自杀吗?因为家暴保护令冲撞总统府张德正,违反保护令而自焚、烧炭、枪决自己的男性新闻层出不穷。我们对男性、对家庭暴力、对生活压力导致的精神状况下的犯罪,是否能透过李宏基一案有其他的视角,好让我们调整这个系统,避免继续产生下一个李宏基?还是,我们依然要选择认为「犯罪都是个人的问题」、「是他个人心智薄弱」,乐观且单纯的相信我们身旁的男性都能扛起这所有的重担?」

全文被转刊至PTT后,乡民一面倒狂嘘,「犯错都要怪社会,都不先检讨自己,真棒」、「你有看见受害者之苦吗?」、「整天站在道德高点,又拿不出解决方案」、「什么苦是杀人的合理辩解?」、「有没有想过受害者的痛、还有幸存者的恐惧?」

▼废死联盟召开记者会,表达严正抗议立场。(图/记者刘亮亨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