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旸七股争议受瞩 能源署:司法判决合法前不付任何费用

力旸集团七股光电案场引起各界关注,能源署1日表示,在司法判决合法前,会要求台电不得支付任何购电费用。(图/柳名耕摄)

力旸光电争议引起立委关注,经济部能源署日前表示,已全面停止力旸所有申请案件,1日再次强调,已函请台南市府厘清力旸集团七股光电案件用地变更,是否有起诉书所说伪造行为,虽然目前七股案场尚未取得电业执照开始营业,会要求台电公司在确认合法、取得电业执照前,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经济部能源署表示,业者申请各项许可,其检附文件需如实填报,若使用假造、伪造申请文件,使公务人员登载不实,此一违法行为本应负起法律责任,公务机关绝不包庇。针对力旸七股案件,已请台南市政府确认兴办事业审查时,程序及申请文件的法律正确性及妥适性,后续将视台南市政府清查及司法判决情况,对已通过案件作必要处分。

经济部说明,光电案场合法申设后,竣工查验完成才能取得设备登记或电业执照,力旸集团七股相关的光电案场均尚未取得电业执照,因此业者目前一块钱都没拿到,经济部并已请台电公司在司法判决,同时确认合法并取得电业执照前,不得支付其任何购电费用。

经济部表示,业者在光电案场的申设程序若有不法,将绝对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将撤销筹设许可、工作许可证或电业执照,绝不宽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