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路上开车门肇事可罚驾驶人1200-3600元

▲开车门条款三读通过。(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路上打开车门要注意了!立法院1日三读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案,增订汽车未依规定开关门肇事,可处驾驶人1200到3600元罚款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规则》规定,汽车临停或停车开、关车门,应注意行人及其他车辆,但无罚则。因路上常发生开车门造成的严重事故,立委提案修法,在《道交条例》增订汽车开关车门肇事罚则。

新修条文规定,临时停车或停车时,驾驶人或乘客未依规定开启或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汽车驾驶人1200元以上3600元 以下罚锾。但计程车驾驶人或 租赁车辆代雇驾驶人已尽告知 义务,乘客仍未依规定开启或 关闭车门因而肇事者,处罚该乘客。

根据内政部警政署资料,近3年因汽车驾驶或乘客「开启车门不当而肇事」案件,每年平均发生3581件,造成6人死亡及4143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