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获准保释 人民日报:逃走谁来负责?

黎智英收押期间曾被以铁链缠身。(图/路透

记者蔡绍坚综合报导

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上周获香港高等法院批准,以1千万港元保释。不过,大陆官媒人民日报》27日却以「批准黎智英保释对香港法治伤害太深」为标题发文质疑,「黎智英身负重罪,倘若借此逃遁或在保释期间继续祸乱香港,谁来负责?」

《人民日报》指出,黎智英身负多项指控,其中包括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指控,该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条款非常明确,「不得准予保释」是常态,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即法官不是「有理由相信」,而必须是「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疑人不会继续作恶,才能准予保释。

《人民日报》提到,这意味着,准予保释是例外,且门槛很高,为的就是防止嫌疑人在保释期间继续危害国家安全,「黎智英恶名昭彰,极度危险,却成为香港以违反国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个被保释的人,实在匪夷所思。香港国安法立法后,如果像黎智英这样的乱港祸首都可以保释,还有谁不能保释?」

▼黎智英获保释,深夜搭车返家。(图/路透)

《人民日报》认为,黎智英财力雄厚,关系网密布,无论是藏在家中策划乱港行动,还是弃保潜逃,都不是难事,且又是一些外部势力的重要棋子反华价值很大,外部势力也有为其逃港提供方便的动机,「由此看来,法官设定的保释条件几乎形同虚设,与黎智英对国家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完全不成正比。」

《人民日报》还说,「如果不信,不妨看看反中乱港分子许智峰等人,哪个不是保释后潜逃,连一个『小年轻』曾志健都有办法逃跑,更何况『能量』比他大了不知多少倍的黎智英?这些惨痛的教训难道还不足以警醒?」

《人民日报》强调,黎智英所涉案件事关国家安全,在香港具有标志性意义,倘若司法机关不能秉公处理、依法办事,就会对香港法治和社会公益造成巨大冲击,将国家安全置于极度危险的境地产生难以估量负面效应

《人民日报》也提到,香港律政司已正式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并要求在等候处理上诉许可期间再度羁押黎智英,「我们期待,香港司法机关严格落实基本法、香港国安法规定,作出正确选择。我们相信,在中国土地上,在香港国安法出台之后,像黎智英这样的叛国乱港分子必将受到法律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