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获准以1000万元保释 旅游证件被扣不得离港

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12日铁链缠腰、手戴手铐,被港警严密押解至法院。(中新社资料照)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欺诈后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今早(23日)被押解到高等法院,一并就两案申请保释,法官今午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

东网报导,其保释条件包括须交出1000万港元保释金、3名人事担保各10万港元、不得离港,除到警署及往法庭应讯外,不得离开住所,并须交出全部旅游证件,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

此外,被告还需承诺在保释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国政府官员会面;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包括电视网上社交媒体;以及不得发表文章,直接或间接要求外国制裁及参与敌对行动

黎智英今日身穿恤衫西装裤应讯,由资深律师邓乐勤代表控方则由律政司高级助理检控专员周天行代表,辩方庭上提出多项论点,以证黎智英若获保释外出亦不会潜逃。

黎智英先于12月3日,因涉嫌串谋壹传媒集团高层欺诈香港科技园公司,隐瞒位于将军工业厂房用途而被落案起诉,当日他申请保释被拒,须还押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黎智英于还押期间,再遭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于本月12日再被押到西九龙法院提堂,当时他同样被拒担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