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7年調升!減稅小確幸又來了 基本生活費可望升至20.9萬

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4.9万,初步估算今年基本生活费可望调升至20.9万,较去年20.2万增加7千,已经是连续7年调升。联合报系资料照

行政院主计总处16日公布2023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为34.9万元,初步估算今年基本生活费可望调升至20.9万元,较去年20.2万元增加7千元,已经是连续七年调升,明年五月报税即可适用,多口之家可望受惠。

主计总处每年都会公布当年度家庭收支调查,其中「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乘上60%即为「基本生活费」,代表每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依纳保法规定,基本生活费不课税。

基本生活费是用「人头数」计算,也就是扶养亲属越多的多口之家,可多减的基本生活费就越多,原则上明年报税时可望享受到的减税利益就越多。

基本生活费是由主计总处公布最近一年全国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数60%来订定。根据往年经验,财政部要到年底才会公告受惠户数及实际减税利益,但受惠户数推估起来都是200万户以上。

纳保法自2017年上路后,立法保障国家不可对民众「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课税,财政部每年公告的基本生活费,从2017年每人16.6万元、2018年每人17.1万元、2019年每人17.5万元、2020年每人18.2万元、2021年每人19.2万元、2022年每人19.6万元、2023年每人20.2万元、2024年每人20.9万元,年年调高。

依据纳保法规定,为了保障民众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费不课税,若申报户基本生活费用总额,超过依所得税法规定可减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合计数,则两者差额,还可进一步自申报户当年度综合所得额减除。

依规定,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总额比较基准的包括: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储蓄投资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因消费者物价指数(CPI)涨幅达标,纳入与基本生活费比较的免税额、标准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皆有随CPI涨幅调升,垫高比较基础后,可能降低基本生活费减税效果。换言之,部分减税利益反映在各项扣除额调高、部分则反映在基本生活费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