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源专栏-「合理化」心理机转易让法遵失灵

然而,跨国公司每年花费数百万美元维系庞大的法遵单位运作,仍难杜绝企业(与员工)不法行为或因而引发的政府调查与干预,显见要做好法遵,绝非建置独立单位或订出严格的法遵方案即可。2009年英特尔(Intel)遭纽约州总检察长起诉其法遵方案不仅无效,还助长非法的反竞争行为、2016年富国银行(Wells Fargo)爆发员工开设人头帐户丑闻等事件,均是实证。因此,企业若想让法遵发挥应有功效,应参考行为伦理学与犯罪学观点,深入了解员工如何做出违反道德的行为,以及影响其决策过程的因素,才能规划出有效的法遵方案。

若援引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康纳曼(D. Kahneman)认为,人类大多数决定都受到双系统认知过程(即直观、透过记忆联想与习惯来运作的系统1,以及更组织化、采取审慎论证与推理来运作的系统2)的观点,人们多数时间仍能遵守伦理规范,即是系统2正确地执行道德监视任务,有效控制着源于直觉的自利(self-interest)行为之故。

既然如此,为何人们仍频频踩红线?美国学者托德霍(Todd Haugh)指出,诱使企业犯罪行为发生有3个必要条件,即触法者有个无法解决、无法与人分享的难题(如巨额赌债、失业危机);触法者相信透过秘密地违反信赖,能解决难题;触法者对采取违背道德或法律方式解决难题,进行内在对话,使触法行为可被合理化(rationalizations),这也是最棘手的部分。

因为当人们自利动机过强,却又想要看起来合于道德规范,与展现出有益组织的姿态时,往往借助系统2将触法行为合理化,最常见的便是诉诸保护企业、创造股东价值最大化等伟大目标、托辞监管或法制等环境不佳、负面行为可被接受或具正常性(大家都这样做)等情形,令道德监控闸门失灵,导致法遵方案沦为形式,进而产生不易被察觉的「好人做坏事」问题。

由此可知,人们错综复杂、深层的心理作用,将会破坏看似最佳的法遵计划。所以,企业要优化法遵方案,便该聚焦其对员工行为的影响,而非只注重因应法规主管机关的要求,也就是公司的各项政策,是否能有效打击诱发员工跨过红线的「合理化巨兽」。目前看来,企业较可行的作法有三:

一是雇用行为专家为不同部门员工量身打造行为遵循课程,让组织成员深入了解自身做出有道德风险决定的过程;二是适时唤起系统2的道德监控功能,减少合理化心理机转启动,如让员工进行易引发法遵风险的行为之前,先签署守法保证契约、鼓励员工公开讨论合理化心理及其影响道德决定的机转,襄助员工辨识出常见的道德陷阱和合理化说辞。

三是用正确的诱因来引导行为方向,且降低组织内失能、矛盾或不相容的元素。以富国银行员工开设人头帐户丑闻为例,即使员工接受了伦理培训,但在鼓励交叉销售产品的风气与金钱激励措施下,员工为达成不切实际的销售目标,自然将法遵抛诸脑后。相对的,若企业能使法遵成为一种治理氛围、企业文化与共同价值,且善用金钱以外的激励方式,便有助员工拒绝触法的合理化行为。

要言之,在金控与银行业者为因应预计明年上路的内稽内控新法,着手壮大法遵单位之际,或许应先认清自身的企业法遵思维,能不能有效防止员工将触法行为合理化。否则,纵使投入再多的成本和人力,也难以避免白忙一场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