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達琪/權力的弔詭
法国总统马克宏6月10日宣布解散国民议会,并在20天内改选,不但赌上他的信誉和历史定位,也赌上法国与欧盟的稳定。 美联社
廖达琪
这样的权力概念,在当代的民主宪政思潮及制度设计中,是不存在的,因其被归类为「人治」;宪政则讲求「法治」,不信任任何个人可以自我约束的行使不受限的权力,所以设计政党、选举、投票、分权等制度,力求任何个人或团体无法独揽「硬性」权力。但人性对权力「大」总是较期待,也多认为行使起来更得意,不过「大」就一定好吗?东方思想中对权力自我约制的提醒,不值一顾吗?下面以法国的总统和我国的总统权力,做一最简单的对比。
台法学理上都被归类为半总统制。台、法总统权力,这里只提一明确的不同,就是法国总统有主动解散国会权,台湾的没有。日前马克宏就是用此权提前解散国会,台湾则因总统没有此主动权力(只有被动等立法院倒阁后才有机会),未掌握立院多数的总统赖清德,尽管遭遇国会诸多挑战,但无法以解散国会来寻求改变。单就此一权力言,法国的大于台湾。但法国总统行使此权都得利?台湾的没有,就一定吃亏?
马克宏解散国会豪赌,不算输,因为压制了极右派国民联盟的气焰,从原先期待可得到接近组阁的席次落至三大联盟(左派新人民阵线,及中间的马克宏阵营)的老三;但也不算赢,因没有联盟过半,马克宏阵营也仅居次,未来政治动荡可预见,马克宏权力受限也是必然。不过,不用此权力解散国会,马克宏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可能得琢磨东方「柔性」权力的奥秘。他的前辈密特朗总统似乎有那么点修为。
一九八六年,密特朗在位第五年,当时总统任期七年,国会五年(二○○八年修宪调成一致),国会届期改选,结果右派居多数,密氏为左派,乃顺服民意,未动用解散权,任命右派领袖席哈克为总理,成就第一次「左右共治」。一九八八年密氏再次当选,国会仍是右派,这才用解散权,结果均是左派。相对于密氏的圆融精明,一九九五年选上的席哈克对解散权的运用就粗糙些;当时国会是右派多数,跟席哈克一致,但一九九七年席氏对国会不满,解散重选,结果左派占多数,席氏才服输任命左派领袖为总理,是为第三次共治。法国总统主动解散国会权,看似大,风险亦大,好坏难论。
台湾的总统没有主动解散权,看似拿国会无可奈何,但在朝小野大的阿扁总统时期,却可以自由任命阁揆,跨党派的仅唐飞,在位不到五个月;赖总统虽也面对野较大的国会,但更不受限的任命不仅同党、且更同系统的幕僚型阁揆,在野政党一样不祭出「不信任案」来倒阁,让总统有机会解散国会;因为选举成本在立委自己身上啊!赖总统没有此权力,却可以在诸多方面间接发挥,让在野党形象受损。孰能说:权力大,就得利;权力小,就吃亏?
不过,一样的逻辑,中华民国总统的权力虽缺此一味,但在其他方面,尤其能兼党主席(法国不能),权力不可谓不大,但一定能得利吗?(作者为中山大学政治学研究所荣誉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