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在外程度是否有影响
文/吴东安
台湾的权证市场发行主体是证券商,多数投资人买卖权证的对手都为证券商,与股票在集中市场的交易有些不同,证券商在权证市场有造市的责任。有些投资人会认为流通在外较多的权证代表为较佳的权证,但流通在外过多的权证反而容易造成投资人买进价格高估的权证,权证品质好坏主要还是需要看券商的造市品质。
一般券商在造市时会依理论价格去适当的挂买单及卖单,而在单档权证卖出过多时,券商在衡量避险风险后,认为风险增高则可能减少卖单或者拉开价差,此时不会造成投资人卖回权证的损失,因为投资人卖回的价格仍是按照理论价格计算,但可能会买到高估的权证。
又另一种状况是该档权证券商发行张数全数销售完毕,券商只需要挂买单回收权证,不需要也无法再挂卖单,而此时市场上的卖单为其余投资人所挂的卖单,这种卖单通常会偏离合理价格,所以常常导致投资人在买完隔日权证价格大跌,但其实是回归合理价格。
近来主管机关也在大力推行权证,所以对于券商权证的造市品质也要求更高,在主管机关的规范下券商也维持一定的造市品质,所以当投资人买到权证隔日价格波动过大时,可能为当下已买到高估的权证,还是老话一句,在购买权证时,可以先观察一下权证的翻价,才能避免买到高估的权证。
学经历:暨南国际大学 经济所、台工银证券新金融商品部 (94年迄今)
讲师经历:证券商公会权证教育训练讲师、证交所权证投资说明会讲师、经济日报第三、四届权民抢百万活动讲师、台湾工银证券权证讲师、非凡电视 权民理财王来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