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下封杀令 少林寺上市无望
大陆国家宗教事务局、证监会等10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指出坚决制止乱建寺观和各种借教敛财行为,更明文规定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这项规定等于宣告少林寺、法门寺等上市无门。
近年来,大陆寺庙上市是相当火热的话题,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其中包括一些依法登记的寺庙道观尤其是地处风景名胜区的宗教活动场所,或被投资经营,或被作为企业资产上市等,这类宗教活动场所「股份化」、「被上市」现象饱受争议,引发社会各方强烈关注。
人民网报导,国家宗教事务局已透过官网正式发布规定,禁止境内佛教、道教寺庙宫观「被承包经营」、「被上市」、「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
该《意见》提出,严禁党政部门参与或纵容、支援企业和个人投资经营或承包经营寺观;对参与、支援此类活动的党政干部要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意见》还要求,不得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上市,各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进行严查,发现存在此类问题,应限期改下,逾期不改者,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地方政府恐损失惨重
2009年至今,寺庙道观陆续传出上市消息不止1家,河南少林寺、陕西法门寺、西安财神庙以及普陀山等。在众人眼中清静养心的地方,到商人的眼里却成上市集资、生财的利器。
评论员叶檀表示,在大陆,跑马圈地、资产上市套现已经到疯狂程度。叶檀认为,如果任由此风蔓延,从经济到文化将不可收拾,大陆将会丧失灵魂。
大陆现有经批准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近13.9万处。其中基督教教堂、聚会点约5.6万处,占总数逾4成;伊斯兰教清真寺约3.5万处,佛教寺院约3.3万处,道教宫观约9千处,天主教教堂、会所约6千处。
过去这些寺庙资源,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眼中的金鸡母,如果把这些寺庙推向资本市场,将借助资本力量,做强做大寺庙旅游资源,带动当地旅游经济发展,打造出名利双收的政绩工程。分析人士指出,那些筹谋寺庙上市的个人和机构,恐将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