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议员卷贪污案 屏东男跑服务处放鞭炮庆祝!法官判无罪获赔5万

屏东县议员许展维宣布退出屏南立委选举后,服务处前遭恶意放鞭炮,李嫌被依恐吓罪嫌送办,法院审理后判他无罪。(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籍屏东县议员许展维去年因卷入贪污案,宣布退出立委选举,1名李姓男子到他脸书留言「你死了屏东才能进步」等字句,又冲到许的服务处放烟火庆祝,一审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李男2月徒刑,二审认为李男未具体称要伤害许展维,逆转判他无罪确定。李依法请求刑事补偿,因羁押16天,获赔5万6000元。

判决书指出,民进党籍屏东县议员许展维去年原本被民进党提名参选屏南选区立委,去年7月因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罪,随即宣布退出屏南立委选举,7月31日晚间8点多,李姓男子看到退选宣言后,在许脸书上张贴「你死了屏东才能进步」等字句。事隔2小时候,他又买2盒烟火,跑到许展维服务处前方的分隔道前施放烟火,边放边用手机拍下画面,骂「让人关刚刚好而已」等语。

他在脸书上发布「刚刚庆祝伪善者揭露面纱,在门口放了烟火!明天有人要一起参与更大的烟活(火)活动吗?」,许展维当时气得报警,屏东检警迅速逮到李男,并经检方声押获准,屏东地院审理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判李男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李男不服上诉,高雄高分院审理时,认为许身为民意代表,应当更有包容肚量,李男表达对所选出民意代表不满意、贬抑的情绪宣泄,虽文字负面、粗鄙,难认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限度,尚不构成公然侮辱罪;而深夜在道路中施放烟火,至多令人嫌恶、受惊、不悦,难连接到「恐吓」,并「致生危害于安全」,因此认为罪证不足,判决李德全无罪,全案定谳。

由于李男曾被检方声押获准,在看守所羁押26天,因获判无罪,他请求刑事补偿金,法院审理后,依据李男因遭羁押禁见所损失务农经济来源,以每日3500元计算,判赔5万6000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