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险必知!3大新规定上路 全损可选修车不拿钱
▲车子若因保险事故全损,请保险公司修或保险金理赔可以二择一。(图/记者杨均典摄)
保险局正式修改「自用汽车保险定型化契约范本」,当中新增多项规定,其中最大变革,就是被保险汽车若发生保险事故达到全损,被保险人可以自行选择以现金补偿,或是请保险公司协助修复,两者择一,保险公司不得拒绝修复。新规定即日起上路。
保险局公布修改后的「自用汽车保险定型化契约范本」,当中新增多项规定,包括车体损失险、窃盗险、任意责任险都适用,即日起生效。
其中最大的变革,就是针对车辆全损后的补偿方式。许多民众会为车子保车体险,但若车辆因发生保险事故被撞毁严重,若又刚好是旧车,或是达到全损的状态,保险公司往往为了便宜行事,仅愿意直接赔付理赔金了事,不愿意协助修复。
保险局在规范中就新增,若被保险车辆发生承保范围内全损状态,被保险人可以择一选择现金赔偿或修复赔偿,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保险局解释,新增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理赔实务的需求,未来若保户不选择赔付理赔金,坚持要保险公司协助将车修复,保险公司不可以拒绝。
另一项变革是换车退费方式,过去换车退费是依照「短期费率表」,只有再次跟同一家保险公司继续投保,才能用「按日」退费方式,但按日算对保户比较有利,因此新规定也放宽,就算民众换车不跟同一家保险公司继续投保,也可以采按日退费。
此外,报废车辆的退费,过去也是依照「短期费率表」,现在也全面改成按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