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房屋所有權人跟房貸借款人可以不同嗎?「這件事」是關鍵

桃园市地政士公会理事吴声纬地政士(右)。 图/吴声纬提供

房屋所有权人和房贷借款人可以是不同人吗?有资金需求时,可以用亲友的不动产来抵押借款吗?父母可以买房直接登记在小孩的名下吗?限贷令施行至今,什么样的人能跟银行谈到好条件呢?阿明邀请桃园市地政士公会理事吴声纬地政士,来为大家说明。

限贷令造成房市买气急冻,资金如何不断链是目前市场最受关注的议题,不少人开始讨论是否能用他人的名义来借款。对此,吴声纬分析,房屋所有权人跟房贷借款人,本来就可以是不同人,民法跟相关法规并没有对此限制,只需要注意在办理借贷或设定时,无论是向金融机构或私人借贷,都必须是民法规定的完全行为能力人,而且一定要出自所有权人的意愿。

▌所有权人跟贷款人最好是「二亲等之内」

他指出,多数金融机构都会要求所有权人跟借款人之间,有「二亲等之内」的亲属关系,如果只是朋友,银行大多不愿意承作受理。实务上比较常见的情况,以买卖案件来说,例如太太买了房子,由先生作为借款人;而在原屋融资方面,比方说妈妈有一间房子,碰到儿子有资金需求时,就请妈妈作为担保物的提供人,由儿子向银行申请借贷。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父母想帮助小孩买房子,孩子签约为买方且房子登记在孩子名下,由父母来揹房贷,吴声纬直言,通常不建议这样操作,因为如果孩子并没有财力,但作为买方,本就有支付价金的义务,却由父母作为贷款借款人,来向银行借钱,支付价金给卖方,会产生赠与的问题。他通常建议,孩子最好成年了、也有经济能力,在跟银行借款时,父母作为保人就好,实际借款人还是孩子。

▌所有权人通常得当「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

至于房屋所有权人跟房贷借款人不同时,吴声纬指出,实际申请房贷的流程大致相同,不外乎查询信用联征纪录、审查财力证明、还款能力证明等,比较特别的是,银行通常会一并请房屋所有权人作为保证人或共同借款人,一起承受这笔债务。

而这种操作的最大风险,第一是借款人不继续缴房贷,房子就被银行申请查封法拍了,必然衍生纠纷。第二,当购置房屋时,借款人跟登记人不同时,支付给卖方的价金可能就会产生赠与税,责任归属也是问题,尤其是非亲属关系更容易产生纠纷;吴声纬强调,若国税局查到有疑似赠与行为时,即便主张两人间有借贷关系,也得提供借贷契约,并有固定的还款金流来佐证,并不容易含糊过关。

▌申贷掌握4原则,还款能力最重要

要避免纠纷,专业与诚信还是最佳解方。吴声纬回想,他曾碰过有人要跟朋友借钱,来找他办理不动产的抵押权设定,但是提出的权状却是妈妈的名字,连印鉴证明、身分证等资料都备妥,妈妈本人却从未现身,权衡之下他提出希望见到妈妈、文件要妈妈亲笔签名,对方就翻脸了,这类情况,就能合理怀疑妈妈并不知情,他只能因此婉拒,以确保所有权人的权益。

至于众人最关心的房贷现况,他也分享申贷的四原则,首先,年龄不要太高,55岁以上就不容易受银行青睐,借款年限会受到限制;第二,平常要培养良好的信用纪录,如果联征纪录上有信用卡、贷款的迟缴,或债务协商、破产宣告等注记,要借款非常难;第三,还款能力至为关键,要有稳定工作或其他收入来源,银行存簿上看的到收入金流往来纪录;第四,可以尽量降低自身原有负债比例,新核贷的条件也会变得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