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看中一間房子 房仲說只提供照片看屋「這樣可以嗎?」

买房示意图。 图/ingimage

在现今房地产市场中,找到一间满意的房子并不容易,距离市中心远的房子便宜但交通不便,交通方便的房子价格又太高,好不容易在网路上看到一间心仪的房子,地点符合需求、价格可以负担,联系房仲后,房仲却只提供照片看屋,不安排实体看房,这样做合理吗?

住商不动产中坜中原加盟店买房专业经理人赖谚蓉表示,根据《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4-2条,房仲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完整的房屋资讯,包括产权状况、屋况、瑕疵等其它可能影响交易的因素,单单只有照片,无法如实反映房屋的实际情况,如壁癌、漏水等瑕疵。

另外,不同买家也会在意不同细节,例如失眠的人会在意水管是否会经过卧房、在意光线的人会注意光线落进房屋的时间点和整体氛围,虽然这些可能不属于房屋瑕疵,买卖后不会产生法律问题,但却会影响未来住客的使用体验,必须亲自实地看房才能得知,房仲仍有义务协助买方得到更完整的房屋资讯。

又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4条,消费者有权获得所有与房屋相关的正确资讯,换言之,房仲有法律责任告知买方充足且正确的房屋资讯。房仲不带领买家实地看房,导致买卖方的资讯不对称,让买方在无法掌握房屋的真实状况下就做出购屋决定。

后续若发现房屋存在瑕疵,买方可根据《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第26条向房仲请求赔偿,购屋五年内买方可依据《民法》第365条要求解除契约。

赖谚蓉指出,有些特殊情形,不是房仲不愿意带看房,而是无法立即安排实地看房,那就是正在出售的「带租房」。带租房,指还有租客在住的房子,由于房客享有使用权,房东无法直接带人进去看房,因此看屋时间需配合房客。

当房仲说带租房目前无法实地看房时,买方可体谅房仲协调看房时间的困难,但房仲仍有义务积极协调看房时间,因此若房仲只给予照片就请买方做决定,买方还是可以坚持实地看房,并请房仲提供该房屋完整的资讯,包含屋内的各种瑕疵,如被衣柜挡住的壁癌和墙壁裂缝、排水管的泥沙淤积情形、热水管是否生锈而无法使用热水等,以在最充足的资讯基础上做决策,避免产生后续不必要的麻烦。

综而言之,房仲不带领买方实地看房是不合理的行为,不仅有违其作为房仲的法律责任义务,也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对卖方的要求及对买方的保障。

最后建议买方在购屋之前最好要实地看房,当房仲仅提供照片而不安排实地看房,买方应该坚持要求房仲进行看房安排,并请房东提供充分的房屋资讯,并在拥有完整资讯的基础上做出决策。若房仲仍拒绝安排看房,买方可考虑寻找其它房仲或直接联系卖方,并且也充分表达自己的需求,再考虑是否购买该房。

感谢住商不动产中坜中原加盟店买房专业经理人赖谚蓉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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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商不动产中坜中原加盟店买房专业经理人赖谚蓉(右)。 图/赖谚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