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厝阿明/買房菜鳥補習班「房事辭典」-現況交屋
买房示意图。 图/ingimage
(老王与仲介看屋)
老王:「这家不错,我买了!」
仲介:「王大哥,阿母沟这间只能够现况交屋喔~」
老王:「蛤?虾米系现况交屋?」
这个单元阿明邀请台中市不动产经纪商业同业公会林志云理事长来跟大家分享,林志云理事长表示,现况交屋是指房屋在契约签订时的现有状态下交付买方。
而一般民众知悉的「现况交屋」是指房屋,包括主建物、附属建物、公设及水电力、瓦斯配管设施等在契约签订时的现有状态,具备通常或预定效用的情况下交付买方(不包含海砂屋及辐射屋)
实务上,在进行现况交屋时,卖方需将已知的屋况瑕疵通过拍照等方式详细记录,并附在买卖契约的附件中,确保买方知悉且接受。这些瑕疵应列入不动产说明书,并要求买方详细阅读,避免日后争议。
台中市不动产经纪商业同业公会林志云理事长(右)。 图/林志云提供
林志云理事长建议买方在签约时应拍照存证,保留房屋现况的证据,才能保权自身权益。尤其是二手屋,交屋时若未检查仔细,日后居住使用及舒适性会受到影响,甚至需要花费大量资金修缮。
特别是电气设备,一般电线使用寿命约20年,现代家庭电气设备普及,很容易超载造成电线走火,因此购买中古屋时,建议更换电路管线。
另外,林志云理事长提醒大家,即使合约中签署了现况交屋,建议买方在交屋前发现瑕疵时,应立即寄发存证信函或律师函要求卖方修缮。如果是交屋后才发现瑕疵,仍可根据《民法》提出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PS 根据《民法》第354条,卖方必须对房屋瑕疵负起担保责任,即确保移转给买方的房屋没有减失或减少其价值的瑕疵。即便契约上标注了「现况交屋」,买方在交屋后五年内发现瑕疵,并在半年内通知卖方,依然可以依法要求卖方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感谢台中市不动产经纪商业同业公会林志云理事长知识分享https://www.facebook.com/lin.andy.35
图/卖厝阿明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