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地风险大 新寿前7月被罚500万

依金管会规定,寿险业取得不动产必须即时利用并有收益,目前最低收益率要达2.47%,至于之前取得的不动产,则依取得当时的规定,计算最低收益率,若是取得素地,必须二年内完成开发,若来不及者,要专案申请延长。

保险局上半年共22件罚锾案,罚锾金额共2,210万元,最大苦主是新光人寿、宏泰人寿及台新银行保代部各被罚300万元,并列第一。

其中,新光人寿及宏泰人寿都是因投资不动产,不符相关规定被罚300万元,宏泰人寿是因2010年及2011年取得淡水土地,进行建案开发,向金管会四度申请延长开发,直到2019年届满,一期只卖出五户及四个车位、二期卖出16户及18个车位,三期完全没有卖出,达成率分别为3.57%、9.2%及0%,被开罚300万元,且限2023年第三季及2024年第二季前,要出售或出租被罚的标的。

新光人寿则是在7月连被罚二笔不动产,一是2009年及2010年时取得的台北市中正区土地,预定要盖「豪宅」,在展延开发期间新寿又变更设计,导致至今仍未完成开发,被罚100万元,二是18日再因新北市三重区土地,新寿原本说要盖自用大楼,后变为出租用的三重水漾杰仕保,但也尚未完成开发,再被罚100万元。

等于新寿前七月已因不动产投资被罚500万元,暂居寿险被罚锾的第一大苦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