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笺药物遗失补领得自费 民众慌「搞丢慢笺」怎办?健保署澄清

▲去年6月上路健保规定,领慢性病用药遗失要补领得自费。(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从去年6月开始,民众若遗失慢性病连续处方药物,再领药必须自费,有民众误以为只要慢笺单据遗失就得自费,健保署澄清,此规范主要是针对民众「已领取的慢笺药物」,若保管不当遗失想再领药必须自费,至于「单据遗失」只要回医疗院所挂号就医重新开单即可。

以前民众若没有带健保卡就医,仍可开慢性处方笺,且病人若自诉慢笺药物遗失,也常会要求重开,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去年健保署公告修正全民健保医疗办法,自6月1日起,没带健保卡就医者不能开慢性病连续处方笺;慢笺药物若遗失,要重开药物,健保不予给付。

也就是说,如果慢笺药物不小心弄丢了,再次领药的医疗费用要自行负担,然而有临床医师接获民众反应,误以为只要慢笺遗失就得自费领药,相当忧心。健保署医管组表示,此次修订主要是考量民众应该善尽药物保管责任,遗失以后的医疗费用应该自行负担,并非规范遗失慢笺单据。

医管组提醒,如果慢笺遗失无法药局调剂药物,民众只要再次就医重新开单据即可,收取的费用也是按照挂号、部分负担等一般就医程序价格,不会用自费购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