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笺遗失补发「药费+诊察费需自费」 健保新制6/1上路
未来慢笺药品遗失,健保不再补发了!健保署日前修正「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删除住院置留健保卡规定,以及增列未携带健保卡就医,应限制开立慢性病连续处方笺,并明定保险对象领药后,药品若遗失或毁损,其再就医之医疗费用,应自行负担,新制将在6月1日正式上路。
▲慢笺遗失补发需自费,6月1日起「诊察费也要一起付」。(图/领药资料照/记者周宸亘摄)
健保署医务管理组组长李纯馥表示,病患看病后,医师需在24小时内上传用药资讯到云端药例,但当保险对象未携带健保卡就医,资料就无法即时上传,医师无法查阅其就医领药纪录,若病患隔天又到他院看诊,可能会发生重复领药情形,造。因此,新制规定若慢性病患未带健保卡,先以自费形式就医时,最长只能开立30天的药物。
此外,过去慢性病患药物或处方笺遗失,医师可能会视情况重开药物,但基于保险同一事故不得重复给付原则,6月1日起若有药品移时或损毁,病患就需自行负担门诊诊察费与药物费用,医师若未依规定帮忙申报,健保也不会给付该笔费用。
「就像你去银行领钱,离开发现钱掉了,你会请银行补给你吗?」李纯馥举例解释。病患领慢笺就像去银行领钱,应自负保管责任,遗失需自行付费购买,不应由健保帮忙负担。
健保医疗办法新制除了明定慢笺遗失不得补发外,也新增因精神障碍或心智缺陷而受监护或辅助宣告,以及失智病人,得由他人代为陈述病情领取方剂。此外,考量居家照顾病人外出不便,健保也放宽医师开立第一级或第二级处方笺时,可至非原处方或卫生所调剂。
针对腹膜透析病患使用透析液,健保也将「月」的定义从30天放宽为31天,病患不会再因月份大小,而出现用量不足的情况。
健保署吁请医疗院所,配合上述便民就医等措施之修正,调整相关作业流程,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于就医领药更便利、医疗照护更完善下,也吁请民众应珍惜医疗资源,共同维护全民健康保险永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