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流感被世卫降级为辅助药物 台公费适用对象12月起限缩

流感抗病毒药剂。(图/疾病管制署提供)

记者洪巧蓝台北报导

即将进入流感流行季,疾病管制署24日表示,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今年3月已经把克流感从流感的核心药物降级辅助药物,国内也从12月1日开始把公费抗病毒药剂使用对象将比照国际进行限缩。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表示,上周国内召开卫生福利部传染病防治咨询会流感防治组、预防接种组联席会议,会中针对公费流感抗病毒药物的使用条件进行检讨,最后决议把使用对象从「伴随危险征兆之类流感患者调整为「未满5岁及65岁以上之类流感患者」及「确诊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诊待床)之病患」。

也就是说,原本是不分年龄的一般民众,只要有流感的危险征兆就可以公费使用,现在则调整为两类,分别是门诊中未满5岁以及65岁以上的类流感患者,住院患者则都可以使用,规范比以往还要限缩。

▲疾管署副署长罗一钧。(图/记者赵于婷摄)

罗一钧表示,之所以要调整,是因为世界卫生组织在今年三月公布的资讯显示,有最新研究发现,一般人得流感若轻症时使用克流感,仅可以减少病程约一天,但对于减少重症、死亡并没有明确效果公共卫生效益比过去预期的要少。也因此,世卫把克流感从流感的核心药物降级为辅助药物,并把使用限缩在住院的流感病患,预防出现流感重症、死亡。

相关意见已经出来半年以上,便在年度检讨会议时纳入讨论,让克流感的使用能更在刀口上。且我方除了世卫建议的住院病患,也参考欧美的建议,让长者幼儿若有类流感症状也可公费使用。

罗一钧也提到,克流感毕竟是处方用药,也有其副作用,并不是有流感就非得使用不可,一般常见的副作用包含恶心、呕吐。至于在日本则有少数的特殊情况报告,使用克流感出现幻觉或者暂时性精神异常,不过在台湾或者其他国家都十分罕见。

▲门诊类流感患者必须是5岁以下幼童或者65岁以上长者才可公费使用克流感,图为幼童就医示意图。(图/视觉中国)

此外,从12月1日开始一直到明年3月31日,这段流感可能流行的期间,疾管署依照惯例扩大公费克流感使用对象,把「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也增加为可使用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民众,可至全国各县市3千多家公费药剂合约医疗机构就医,并主动告知医师,不需快筛,均可依规定使用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

1.符合「流感并发重症」通报病例2.孕妇评估需及时用药者3.未满5岁及65岁以上之类流感患者4.确诊或疑似罹患流感住院(含急诊待床)之病患5.具重大伤病、免疫不全(含使用免疫抑制剂者)或流感高风险慢性疾病之类流感患者6.肥胖之类流感患者(BMI≧30)7.经疾病管制署防疫医师认可之类流感群聚事件8.符合新型A型流感通报定义者9.新型A型流感极可能/确定病例之密切接触者10.动物流感发生场所扑杀清场工作人员11.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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