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妈嫌生活费太少 出庭讨钱呛法官「20万算多?」

记者林佑珊/综合报导

已故港星梅艳芳梅姑)2003年因子宫颈癌病逝,留下约台币4亿元的遗产,为了避免母亲美金挥霍无度,还特地交由信托公司管理,以每月定额发放的方式给予生活费。岂料,她92岁的老母每月可领取约港币5万元(约台币20万元)的生活费还不满足,上法院要求增加每月额度,还呛法官现在20万元算多吗?

▲梅艳芳过世后,留下约台币4亿元的遗产。(图/索尼音乐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梅妈」覃美金以二儿子梅德明3月因喉癌病逝为由,强调因为需要张罗次子医药费,加上过农历年的开销较大,向「遗产信托人」索讨港币11万元费用(约台币44万元),法官还斟酌加码至港币13万元(约台币52万元)。结果,梅妈仍不满足,要求另外加码港币37万元(约台币148万元),理由是要缴房租、看中医以及买补品,遭到法院拒绝。

梅妈心有不甘,近日又上法院要求从女儿梅艳芳遗产中领取约港币18万元(约台币72万元)当作搬家费用和租金,并在出庭时声泪俱下地说,现在每月台币20万元生活费根本不够用支付生活费用和医药费,光是新家房租就要港币3万6000元(约台币14.4万元)。而她此话一出让法官非常气愤,因为法官先前额外拨款的费用,她一毛钱都没用在缴交房租,仍全部光光

▲梅艳芳的92岁老母在法庭上哭诉,每月20万元生活费根本不够生活,让法官听了直摇头。(图/翻摄阿波罗娱乐金黔娱乐)

对此,梅妈当庭反驳法官,每月港币5万元(约台币20万元)真的不够吃,还说「现在(港币)5万元算多吗?」她这话一说出口,更是让法官气得直摇头,大叹「覃女士,你说话要有分寸」,因为现在香港有很多人每个月连港币5万元都赚不到,甚至得靠微薄的薪水撑起一个家。但她听到对方语重心长地说完这些话,竟情绪激动地回呛「我需要这样辛苦吗?养家我试过,甜酸苦辣我都试过!」

梅妈还抱怨,虽然身为遗产受益人,但「最惨就是我,我(月领港币)12万(指生活费,约台币48万元)的时候就什么都不用求人。」还反问法官「是不是阿梅(梅艳芳)叫你不给我东西吃?」让对方气得只丢下一句话「妳要发脾气就在这里发啦,我不会责怪你。」便再也不理会她的要求,强调所有裁决都是根据法律

▲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讨钱失败,红着眼眶神情落寞地步出法庭。(图/CFP)

讨钱失败后,梅吗步出法庭立刻红了眼眶,强调大儿子梅启明根本无法工作自立,「叫他(指长子)脱离我?他做得了什么?做仓务员?赚得了多少钱啊?」种种惊人发言很快就在当地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