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被放厨余当「流浪猫摄影棚」 女怒打邻居判拘30天
一名林姓女子爱猫成痴,并想用手机纪录流浪猫日常,但她却把装有鱼骨头的厨余放在洪姓女邻居家门口,想借此吸引猫猫咪,再加以拍摄,遭洪女撞见痛骂「拍什么!」,并发生激烈拉扯,后来便被强压在地,气得她提告伤害,而新竹地院也判洪女拘役30天,易科罚金3万元。
据判决书,林女常为了流浪猫的厨余放置问题与洪女发生争执,104年2月时她用手机朝洪女住处拍摄,被撞见后遭对方持纸板撞击,导致脸部表浅损伤、手指挫伤,并被边问边打「拍什么,我要看!」,但她坚持不给对方看,后来又在追逐跌倒后,被压制在地,直到路人劝阻、拉开才结束打斗。
洪女虽然在应讯时坦承和林女发生冲突,但她辩称只有拿纸板挥来挥去,双手都没有碰到对方身体,更没有打人。法官则认为,虽然林女用手机朝朝洪女住处拍摄行为可议,但洪女已是成年人,却没用理性方式解决问题,还以强暴手段强制对方,不尊重他人自由权益,造成林女受伤,事后更否认犯行,没有悔意,审酌依犯强制未遂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