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實支實付理賠採批註!保險公司全反對 健保署回應了

医疗进展快速,癌症治疗型态转变,过去须住院治疗的药物,现于门诊治疗即可,投保实支实付保险的癌友,却传出被保险公司以未使用健保资格住院为由拒赔。示意图,图中场景和人物与新闻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医疗进展快速,癌症治疗型态转变,过去须住院接受药物治疗,现于门诊即可获得治疗,但却传出投保实支实付保险,并于门诊接受治疗的癌友,被保险公司以未使用健保资格住院为由,拒绝理赔。卫福部健保署建议,可采保单批注方式通融理赔,但寿险公会开会讨论,全面否决此项建议。

卫福部健保署副署长蔡淑铃表示,健保署虽提出批注的建议,然因保险契约是私人合约,最终决定权仍在寿险公司,目前仍会持续建议、沟通,寻找折衷方案,对癌友多一些通融,若批注方式不可行,也应研拟其他方式帮助病友。若产业界真的无法配合,健保署也无法强迫,但癌友急切面对无法理赔的窘境,期待保险公司能多做考虑。

台湾癌症基金会执行总监马吟津表示,针对罹癌中的病人,还是期待健保署能加强与寿险公会沟通。现行保单太多不合时宜,但癌友正在接受治疗是事实,应敦促商保公司善尽社会责任,仍能保有弹性维护病友权益。尤其大型保险公司,长期收取的保费较多,也较能承受理赔,期待健保署私下与商保公司协商通融,给罹癌病友最大的支持。

马吟津说,未来仍希望加速新保单的开发,针对特定疾病像是癌症,不再设定住院才能实支实付,只要健保没有给付商保就可补位。

台湾年轻病友协会副理事长刘桓睿表示,寿险公会愿意沟通讨论病弱体、自费医疗新保单,此部分给予肯定,但针对实支实付保险理赔,应回归合约规范,任何形式住院都应该理赔。保户申购保单时,条款多未载明健保给付的住院才能理赔,若要求公平合理、回归合约,应该给付任何形式的住院治疗。

「随医疗科技进展,医疗型态转变,保险公司成本转移,不该以此作为拒赔理由。」刘桓睿表示,据健保署统计,住院药费已经下降,门诊用药病人增加,仅是医疗成本转移,保险公司精算时,已将病人罹病风险纳入,药物治疗形式及地点的转变,不该成为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理由。另外,依照保险法规定,契约如有疑义时,应该往被保险人有益的方式解释,以癌症病友来说,就是有治疗就应理赔。

另外,曾有癌症病友反映,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信函中,仅说明是由医疗顾问,或参考医学会指引等,就做出是否为必要医疗的判断。刘桓睿表示,不少癌友副作用是发生于施打药物当天或三天之内,若依照药物仿单或医疗顾问建议就决定拒赔,形同无视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判断。

全癌连秘书长齐秀惠表示,采用批注条款有一定难度,且目前多数保险公司均能针对癌友个别状况从宽认定、理赔。接获癌友反应拒赔问题的商保产品,集中在宏泰、远雄2家公司,金管会应介入了解问题所在,否则已有癌友计算,若把多年来保费存在帐户,现在反而能支付药费,缴费多年来都在帮助其他病友,不知保险用意何在?

齐秀惠也说,不少癌友反映,一开始保险公司表示愿意理赔,但中途拒赔,原先已由主治医师安排好的治疗计划被迫中断。针对已经出险的民众,是否可循高度替代性医疗方式通融,让病友延续治疗。若无法采批注方式,寿险公会也应直面问题、设法寻找解方,不该只是拒绝各界提出的建议。

癌症希望基金会副执行长严必文则说,基金会深知医疗科技进步所造成的理赔争议,并非只有癌症才会发生,也涉及到其它疾病,希望各界秉持善意、理性、开放的态度沟通,但也理解现有保单受限于白纸黑字,开放空间有限。呼吁保险公司未来设计健康险保单时,需考量医疗科技发展趋势,并与健保署、医界、病友团体等有更深度实质的合作,让未来设计出的保单,提供民众更周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