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龄女与男友吵架外出散心 遭恶狼狠推驳坎摀嘴性侵:不配合就让妳死

▲台中一名王姓男子见到落单女子竟将对方推落驳坎性侵。(示意图视觉中国CFP,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地方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市一名王姓男子2017年8月见到因与男友吵架、独自一人的欣欣(化名),竟起了色心,从后方摀住欣欣嘴巴,更将她推下驳坎恐吓「妳不乖乖配合,我就让妳死」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判王男有期徒刑4年6月,二审将上诉驳回,目前全案上诉到最高法院审理中,另外,欣欣请求损害赔偿,台中地院判王男须赔偿80万元,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2017年8月28日晚间8时许,欣欣与男友吵架后独自外出。王男同晚近9时许,将轿车停在大甲溪桥南端处路边电话,见到欣欣步行经过,先是关闭车大灯,而后将车辆熄火,下车尾随欣欣,趁着对方毫无防备时,突然从后方伸手摀住她的嘴巴,先是假称自己是欣欣的同学,而后将对方从有160公分高的驳坎狠狠推落至路边草丛

欣欣见状察觉有异,一坐起便打电话给男友求救,并告知所在位置,便挂掉电话,但她见有人影接近,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决定再度打电话求援,此时,王男从路面跳下草丛,先是用屁股压住欣欣的肩颈处,将她压制在地,随后出声询问欣欣有没有钱,一把将欣欣的手机抢下并挂断。

王男至此仍不罢休,他一手摀住欣欣的嘴巴,脚压着她的手,一手强行伸进欣欣的上衣内,解开她的内衣摸胸,而后更用手指性侵欣欣,过程中欣欣不断挣扎,王男便出言恫称:「妳不乖乖配合,我就让妳死」,还出手殴打她的头部强制性交得逞。

▲王男将轿车停在大甲溪桥南端处路边讲电话,见到欣欣步行经过起了色心。(示意图/翻摄Google地图

欣欣的男友赶到现场后,大喊她的名字,欣欣赶紧大叫救命,王男见东窗事发,立即停止动作,想将欣欣拉到草丛下方的水沟,而欣欣男友循声找到女友,随即跳下草丛拉回欣欣,王男则弃车逃离现场

警方获报到达现场后,发现距离事发地点150公尺处路旁,停着王男的自小客车循线逮人;欣欣则到医院验伤,发现她左面部眼下区有明显抓痕、胸腹部、背臀部四肢部多处抓痕、阴部还有明显新撕裂伤。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制性交罪判王男有期徒刑4年,又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8月,应执行刑期4年6月。王男不服判决决定上诉,二审将上诉驳回,目前上诉到最高法院审理中。

欣欣再提损害赔偿告诉,台中地方法院审酌,王男与欣欣2人素不相识,王男竟趁欣欣落单之际,侵犯她的身体,直到欣欣男友抵达现场才停手;而欣欣案发时年仅24岁,除身体损害外,心灵更是受创,判王男须赔偿80万元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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