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版「社會救助法」修法提多項訴求 衛福部最新回應
民进党立委洪申翰(左起)、范云、人生百味共同创办人、国民党立委林为洲、民众党立委陈琬惠等人举行记者会,力挺民间版社会救助法修正草案。记者曾原信/摄影
攸关贫穷者认定资格及照护政策的「社会救助法」修法进度,卫福部社会救助及社工司长苏昭如说,目前正持续搜集、了解各界意见,预计今年底前提出卫福部修法版本,如今立委、民团于修法草案提出多项诉求,包括家庭人口采计不应过度采「民法」扶养义务、申请补助不需绑定户籍地、设置无家者专章、虚拟收入是否合理,以及阶段式脱贫设计等。苏昭如说,各界的意见都会一并纳入讨论。
跨党派立委、民团持续关注「社会救助法」修法,首先家庭人口采计不应采用「民法」扶养义务。苏昭如说,现行「社会救助法」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款(简称539条款)已有相关机制,如申请人是与其他家庭成员失联的老人或无工作能力的身心障碍者,当应负扶养义务人无法寻获、无力扶养或拒不履行扶养义务者等,不列入家庭应计算人口。
依社救司统计,110年适用539条款有6312人,111年为6785人。苏昭如说,目前立委及专家意见是此机制应进行讨论,如了解适用对象及落实情形,以及有无需要补强或改善。另修法期望审查申请者时,若户籍地和居住地不同不应被排除,苏昭如指出,这仍有权利义务关系,如税收,或中低收、低收入户领取补助等都仍采用户籍地,这将再搜集意见评估。
至于是否要纳入无家者专章?苏昭如说,目前「社会救助法」对无家者称为游民,而修法要采用无家者或游民等称呼,以及加强补助措施等还需讨论,因这些人不只需要社会救助,可能还有居住、治安等需求及考量,是否纳入专章,这方面会继续搜集意见。
而虚拟收入是否合理方面。苏昭如表示,如一位30岁民众处于可工作阶段,却没有工作或找不到工作,是否应认为他的收入为零,由政府完全负担照顾责任,这须视各方意见及相关预算,目前原法规已包含豁免或折算条款,如怀孕妇女、家中有未满6岁幼儿、重大疾病家人的照顾者、自身罹患重病或身心障碍等都已排除虚拟收入,如今将讨论目前规定的合理性,并会与其他福利相关措施一并考虑。
最后,立委及民团认为「社会救助法修法草案」应纳入阶段式脱贫设计。苏昭如说,目前法规针对接受政府辅导就业的低收、中低收入户者,开始工作后,前三年薪资不列入审查纪录,并可多延长一年,让原本接受补助者不用担心有了工作而失去资格,但现在外界希望,借由薪资评估,以慢慢递减方式减少补助,而非采用年限限制,可是要如何得知民众真正收入多少?这是一大问题,往后会衡量此意见的可行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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