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模条款通过 年收要超过223万才受惠

因应大法官解释,财政部订定「名模条款」,薪资所得新增可选择减除三项特定费用;图为名模林若亚(图/记者黄克翔摄)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行政院6日通过《所得税法》修正草案,未来申报所得税可采新台币20万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或核实列举二择一,未来若顺利修法通过,预计明年1月1日上路,2020年5月申报时适用。而除了维持现行薪资所得特别扣除额20万元,薪资所得计算采「定额减除」或「特定费用」择一及择优的方式,并增订3项特定费用项目核实列举减除方式;财政部官员表示,原则上年薪要超过223万元以上,报税时才会受惠。

民众雾煞煞,薪资所得计算要选择采「定额减除」或「特定费用」减除?根据财政部官员表示,原则上年薪要超过223万元以上,报税时选择核实减除才比较有利;至于一般受薪阶级则可采定额减除20万元。

会计师也表示,因有每项薪资3%的上限限额,所以纳税人仍应视薪资所得多寡及其三项费用实际发生数分布状况而定。

举例说来说,年薪200万元的上班族,实际与职业相关的支出为25万元,但三项共可扣除上限仅为18万元,因此直接采定额减除20万元较有利,且这样一来就无须举证。

而如果年薪300万元,三项共可扣除上限也提高至27万元,可减除实际与职业相关的支出25万元,比定额减除20万元优惠

会计师也提醒,要注意的是,核实扣除上限采单项计算,如果治装费10万元、进修费用8万元、工具费用万元,共计25万元;但单项可减除上限是9万元,因此实际可减除金额为9万、8万与7万元,共计24万元。以税率30%来计算,和定额减除20万元的现制相较,年薪达200万元高薪族可省税约1.2万元。